《水浒传》中,鲁智深(鲁达)即鲁提督在搭救金翠莲父女、解救刘太公一家,以及保护林冲的行动,处处都可以看到他处事的细致和安排的周到,不是粗人能够考虑和完成的。鲁智深为人性格直爽、豪放,不拘泥于小节,但他不是粗人,对细节的处理非常重视,加上他心地善良、嫉恶如仇以及同情弱者、不畏权势、舍己为人的精神,从而构成了鲁智深完美的英雄形象。故事中处处体现鲁提辖的有勇、有谋、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鲁智深是水浒传中唯一能够修得正果,能在寺院里听潮而圆,见信而寂,穿着皇上御赐的僧衣,圆寂的僧人。
鲁智深在救助金家父女,惩治恶霸郑屠户时,处处表现了他的个性格特点:当详细了解金家父女的姓名住处及郑屠肉铺的地址后,虽气愤难当,却能权衡利弊,首先解救金家父女,使其脱身,并能考虑到他们缺少盘缠,将银子送给他们;为了防止店小二去追赶他们,一反平时的火暴脾气,竟然能“掇条凳子,坐了两个时辰”,“约莫金家父女去得远了,方才起身”;“拳打”郑屠户,更显出他的智勇双全:先采用“激将法”,郑屠户果然经不住“三激”,被他引到街人,手执利器,造成持器行凶的口实,然后鲁再当众质问郑:“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使围观的人知道惩治郑屠是伸张正义,待到“拳打”时,本欲狠狠惩治,并非想把郑屠户打死,面对这种意外情况,却能随机应变,故意说:“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大骂着慢慢离去。这些情节皆表现了鲁提辖的有勇而有谋、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
我想强调的是:鲁提督去打郑屠户时特意借一个板凳去,他说如果带刀去性质不一样,他带刀去打人法度不容的,他借个板凳去,可打可挡,又不犯法。看来他不愧是在军营和地方政府干过的懂法的官员,看来古代也讲法,但不曾想他三捶就把人打死了,他说是他失手和对方不经打……他这算是知法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