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慢热的脸盲症患者,开学很久后还是记不起很多人的脸,不是不愿意,而是无能为力,于是融入新集体的时间总是要比常人更长些。而你就像是命运漏掉的面孔,轻而易举的进入到我的脑海里。那时候认为好看的脸庞是值得被优待的,谁叫你长得这么合我意呢。
在一片兵荒马乱的休整之后,幸运的发现,陌生的环境里有珍贵的熟面孔,原来是上学期的老同学,还是我非常喜欢的老同学,暂且称她为小五吧。这种小幸运也预兆着,可能,也许,接下来的日子都还不错。
分科以后的学习任务呈断崖式跌破般轻松,没有听不懂的数学,算不完的函数,也没有浑浑噩噩丑态百出的物理,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是迎接美好新生活最舒适自在的自己。有喜欢的同桌,每天学的东西也是自己偏爱的,不用费劲成绩也不错。
你的位置在我左后方的四十五度,一个靠近心脏却隔着含有千万微颗粒的走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不错,嘻嘻哈哈有话聊,感觉一直这样也很棒呢。在某个下午的自习课上,听到你小小声向你同桌说:诶,我发现叫小五的话,豆沙也会回头耶!你的同桌表示不相信,让你小小声喊了一下:“嘿,小五。”我和小五的脑袋唰唰转了过去,你带着小傲娇向同桌说:“看吧,她也回头了~”
你看,我总是这么喜欢你。明明听到你的小秘密,却还是忍不住配合你。
那么,为什么我会回头呢?大概是你的声音更让我着迷吧,而我也很贪心想要看看你。频繁回头容易显得刻意,而一个深度矫情嘴硬星人,怎么可以被别人发现这点小心思呢。所以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你不在我的前面呢,这样瞄你多方便,不需要你叫小五,我也可以看见你。
回忆总是显得冗长而缺失细节,断断续续会想起很多,可是重点却像闪烁的光斑,虚弱,却存在感十足。我还记得你的小骄傲和我无可奈何的微笑,我还记得那节没什么意义却舍不得忘记的自习,我还记得你离我那么近,有那么远。我还记得回过头后看见你在阳光下微微泛着光的白衬衫,我还记得你笑起来两边有不明显的小酒窝,我还记得,只记得的,都是七年前你吸引我的模样。
年轻的人们总是容易轻信常言道,常言道,忘记一个人的办法除了新人,就是时间。我选择了时间,看来常言道是真的不靠谱。
——来自豆沙七年后的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