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竟然还时有发生。对比被打下的“老虎”,被挖出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基层干部小错不断的现象绝对不能被忽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期党员干部作风的基本要求,也是干部干事创业应该遵循的准则。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反映出某些党员干部以自我为中心,把遵守纪律规矩抛诸脑后,思想认识不高,受到了利己主义的影响,存在着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小错违纪成本小,能够对其形成震慑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
干部作风是党风政风的最直接反映,其好坏客观体现着一个地方的治理水平,如果把国家比作一台机器,那么每个干部就是机器上的零件,任何一个零件出现问题,都会对机器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因此,干部作风绝不是小事小非问题,而是政治原则问题。联想到老一辈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这种作风正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代代传承的红色基因,也是凝聚党心民心军心的核心力量,决战决胜的精神密码。
作风建设无小事。针对干部作风问题严肃监督执纪,并非小题大做,其目的在于抓早抓小,警钟长鸣,警示党员干部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风建设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反复性,抓干部作风就要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抓早抓小。这就需要继续狠下功夫,一方面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真正把制度贯彻在平常,把纪律保持在日常,日复一日,久久为功;另一方面大力开展警示廉政教育,从思想上提升干部道德修养,从执行上制定干部的行为准则。标本兼治,不让小错抬头。
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时补齐制度监督短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及时给一些小错不断但大错不犯的干部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这并不是纪检监察机关小题大做,而正是纪检监察机关把功夫下在平常,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表现,真正的让党员干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