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一节老子还是用具体的“水”来解释抽象的“道”,因为“道”无色无味,无形无象,它生养万物却从不争功,为而不持,生而不有,无法用人的感官来诠释,所以只能用有形有象的“水”来让人们对“道”有一个比较具体的认识。
“水”因为得到“道”的支持,所以才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这就是“水”之“德”,而处下,利物正是“德”的外在表现。同样万物也是在“道”的作用下获得它们各自的特性,这就是它在“道”中获得的“德”。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上一节老子讲天道,这一节则讲人道,讲人要象“水”一样善于处下,善于利物,心灵要象“水”一样善于保持平静,待人要象“水”一样善于利物而不争,说话要象“水”一样善于诚实守信,治理国家要象“水”一样善于正直无私,做事要象“水”一样善于滋润万物,行动起来要象“水”一样善于随时变化。
“夫唯不争,故无忧”,处下则不争高,平静则不争躁动,利物而不争利益,诚实则不与巧言,无私则不会有欲,利万物而不争功。只有不争,才能没有灾祸。
这一章,老子从天道谈及人道,对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做了一次解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