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此书面世后引起的巨大追捧,也不论此书揭示何等主旨,更不需论及阿富汗君战争,我只想也仅想表达一些甚至算不上很明确的个人观点。
我在,也就是大一的时候第一次阅读此书,也就是《追风筝的人》。此书算得上为数不多的能快速吸引阅读者目光的一本好书,或许一本书不应该用一个“好”字加以评定,那样显得过于简单,用我自己的话说只是肤浅的阅读者的蹩脚之处,可能都算不上蹩脚。
写书评或读书感受,于我是件困难而跳跃的事。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前文用到“蹩脚”就让我很是为难,这让我的思维一下就跳到了《平凡的世界》。“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这样的语句又怎能不吸引我跳跃而去呢!
我实在也的确不想过多的去谈论此书的许多情节,因为记不住又懒于再次翻阅,却不是因为它不再吸引我,实在是我房中书籍过多过乱的缘故。它给的感觉在,只是情节却是不能过多记下,不是不能记住,实是因个人认为一本书重要的是带给你怎样难以忘却的深刻感受,而不是过多的情节记忆。
这让我想到的是张三丰的太极剑法,强调不过多的记住已有的招式,最好最快的是忘却所有招式,方得其精髓,这实为读书的一妙方。而让我违背自我认知的是,此书中有一处却让我深刻,甚至能背诵。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射镜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我依然能记得他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的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可以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无声滑落,又或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就连在降临人世的时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无法伤害任何人,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这是此书第二章的开端。
它没有《百年孤独》开篇那么迷人,把预写法用到极致,不好意思我又跳跃了。于我讲来已经够了,这样的情节勾起了我的部分回忆。我所说的关于情节的记忆与我要谈的东西是有相关性的,不是一味的码一些不大相干的字。自不用说此书的故事完整,一个关于救赎与自我救赎的故事吸引力可塑性自然高。
有一个成语叫做余音绕梁,于我形容此书是极其恰当的。如何这样说,在于读完此书后,在内心挥之不去的是内心情绪上的波动,或许真如太极剑法那般吧。这是一本情绪延续很精妙的书,这或许只是个人的谬论。全书的情感蔓延一处不曾落下,紧紧围绕。个人认为一本书能够做到自始至终情感的紧密贴合,已经体现出了自身的价值。主人公内心情感上的变化尽管很多,却都是紧密围绕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是书中很明确的地方。“再次成为好人”也就是说主人公原是好人,而后因追风筝事件成为坏人(自身内心的自责与难安煎熬所定义),引发其继续变坏,而后于煎熬中做好人,到再次成为好人的经历。“路”大概就是救赎与自我救赎的所做之事吧。
这是一个由内心情绪变化主导的故事,作者也把这样的内心情绪表达到了极致。我在前文用了情绪与情感二词,其原因是全书跨越了主人公少年时期与成人时期。个人认为主人公阿米尔少年时期的感情,或者所他的所作所为过多的是由情绪主导的,而成人时期人格已定性,其内心更加丰富,从而其所作所为乃真实情感所主导。主人公本就不是什么丑角或者说坏人,因有了这两个词所主导的内心及其行为让主人公在坏人的边缘徘徊,到最后救赎与自我救赎的成功。
我没有用情节来反应这样的感情线,正是因为不刻意追溯情节,而遵循此书带来情绪波动,竟而记叙所感。通过追溯感情回忆情节,个人认为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也正是我要表达的观点。有句俗话叫“感情到位,一杯就醉,”自然是有理的。
情感(情绪)是变化微妙,一本好书更是要处理好。情节的精彩,正是因感情的丰富,读者更多的也是要得到内心的响应。读一本树也是一次内心微妙变化的过程,《追风筝的人》正是给了我这样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