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内蒙古财政厅公告,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五期)、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二期)、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三期),其资金用途均为偿还存量债务,计划发行金额分别为:174.2亿元、88.8亿元、140.8亿元,总额为403.8亿元。
在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至十一期)信息披露:内蒙古拟在10月9日发行再融资一般债663.2亿元,用于偿还拖欠款。
截至目前,内蒙古、天津、辽宁、云南、重庆、广西、青海、吉林先后宣布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计划,其中内蒙古1067亿、天津210亿、辽宁870.42亿,云南533亿元、重庆421.9亿元、广西498亿元、青海172.06亿、吉林250亿,合计规模为4022亿元,募集用途为偿还存量债务。
有分析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本轮化债可能会超预期,此前各机构消息整体特殊再融资债置换隐债的规模大致在1万亿-1.5万亿左右,但就目前内蒙古、辽宁顶格发行的节奏来看,本轮化债可能将大部分地方债限额用完,整体规模可能超1.5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