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法宝”,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当前显得尤为重要。
警示教育应注重方式方法。警示教育是一味“苦口良药”,但用好了可以治病救人、提高免疫。要想警示教育真正发挥“药效”,关键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用好本地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能引起身边党员干部的共鸣,深深触及他们的内心。运用本地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课堂、通报本地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等能对本地党员干部真正起到警醒作用,切实把“眼前的教训”转化为“心底的敬畏”,把党纪国法深深刻印在心,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警示教育应注重针对性。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化“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更能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如,针对基层开展的警示教育,应尽量选取镇、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展示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重处分的,结合深入浅出的案例剖析,更能让基层党员干部看清违纪违法的巨大成本和代价,引导其自觉遵规守纪、慎独慎初。
警示教育应注重常态化。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常态化推动警示教育的过程中,应注重正向引导,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性,时刻唤醒初心和使命,时刻保持知敬畏、守底线,做到清清爽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始终心系党和人民,这样,警示教育就真正发挥出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