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养什么都是有用的。
姥爷家有只猫,好些年了,是我小时候养的,后来送到他家,捉老鼠。不同于现在农村返乡居住的人热衷于水泥楼房,我姥爷那一辈的人住惯了大瓦房。他们家不大,养了一只猫,一条土狗,几只鸡,自制的棚下养着几只羊,院里有棵石榴树,墙角有株枣树,柿树,正对窗户又有两棵不大的槐树,本来就不大的院子,被填得满满的。门前种着本来是种着两棵香椿树(这种树春天的嫩芽是可以吃的,叶子一撮,有种特别的醇香,有种和它长相极为相似的树,叶子是臭哄哄的,特别难闻,时人都叫臭椿树),长着长着,分岔了,一棵变两棵,两棵成了四棵。夏日炎炎,一片凉荫儿就成了极好的所在。
猫是极敏捷的,平常看起来确是懒散,阳光充足的日子,总是靠墙一躺,梳理毛发,偶尔撒个欢,对人讨好的喵喵叫几声(铁定是闻到了腥味),知道自己可以开开荤了。几只小鸡跟随母鸡啄食的时候,猫是不甘寂寞的,总能看到它慵懒的在鸡群中散步,不时回头看两眼,恐吓鸡群。它那所谓势不两立的对头,是最合格的看门犬,但凡有生人进入,立即狂吠不止,主人出门查看,呵斥几声,才会作罢。
姥爷是对庄稼有感情的人,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收成好,日子就过得滋润。听老妈说,上个世纪,在姥爷还是个壮小伙子的时候,本来是有机会脱离土地,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去武汉修铁路,当工人。我那太姥姥舍不得,我姥爷的其他几个兄弟都离开了家,在县里上班,总得留下一个守在自己身边。姥爷之前是村里的会计,解放前上过私塾,识文断字,在同辈中,我那几个姥爷都可以称得上文化人。姥姥是不识字的,那个年代大都是这样,操持家务活儿,是她的本分。养的鸡羊猫狗,都得她伺候。他们家有好几亩地,分给我大舅之后也还有不少,所以姥爷的日常生活就是去地里看庄稼,除了小麦玉米外,也种辣椒花生,料理好这些,收成也是不错的!外面的世界虽是天翻地覆,可我姥爷还是固守着久远的习惯,有农活就忙农活,闲下来也是照料几只羊,为它们准备可口的粮草。
大喵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粮食囤在家里,总会引来耗子偷吃,夜里它是要工作的。在它盛年时候,捉老鼠那是非常厉害的,一度家里再没见过老鼠的痕迹,有时它也会和飞鸟掐架,赢了,对方就会成为自己的口中餐,所以它曾经是一只肥喵,当然,凭的是本事。它还记得我,每次我去就到我身边来,让我给它梳理毛发,撒娇的喵个不停。六七年的时间了,对猫来说也是一辈子了,它也老了。再久的陪伴也是会分离,也不知道,再去,还会不会听到它的“喵,喵,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