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回:《“你肯定是被那些保险业务员骗了!”(2)》
在聊完“是否有相互宝,就可以不买保险?”之后,接下来该聊聊父亲所说的这一句“真出事了还有医保”。
这里的医保,其实就是社保五部分中的: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因为不同地区所对应的情况不同,赔付下限和赔付比例,及赔付上限都不同。
1.赔付下限也称作起赔线,意思讲的是费用不超过这个数,就不给赔。例如:起赔线1000元,就是不超过1000元的花费就不赔。
2.赔付上限也称作封顶线,意思讲的是费用超过了这个数的,就不给赔。例如:封顶线5万元,意思就是超过5万元以上的花费就不赔。
3.赔付比例,在赔付范围内的实际损失*赔付比例 = 赔偿金。
不过,这赔付下限、赔付上限再加上赔付比例砍完后。还有一个关键要项得砍,即:太贵、太高级的医疗项目。因为这社会医疗保险的属于基础性保险,因此像是进口药,非一般性的医疗设备与医疗服务这些都不报销。
而在用药上,医保将药品分为三类:
甲类:价格较低的常用药,可全报销;
乙类:价格高于甲类药,类型与甲类药相似,可报销一部分;
丙类:价格最高,多为新药或保健类用药,差不多属于自费,报销比率很小。
而且,非治疗类或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一般医保不能报销,例如:整形、打架等方面。
回顾一下,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总医药费减掉起付线、减掉封顶线以上,再减掉自费项目,全部减完之后,就可以得出在赔付范围内的实际损失,最后再按赔付比例折算,即等于最终的赔偿金。
也就是说,出了事有医保,这句话固然没错,可我们也需要认识到社会医疗保险本身基础性所带来的局限性。局限在于以下几方面:
1.花的钱太少,不管;
2.出了大事,需要动到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疗费,超过封顶线的部分,不管;
3.自费项目或用药,不管;
4.非治疗类或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不管;
5.赔付比例以外的部分,不管。
总的来说,医保是将大伙的钱都集到一块,主要意在照顾广大男女老少,不求面面俱到,但求雨露均沾。
若是条件允许,可结合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社保与商保相结合,这样才能面面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