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广场舞的音乐还在孜孜不倦的放着,一如既往地觉得有点喧扰,只是可能舞动着的人们不会意识到这对我的困扰。
想想也是,如果是我们群体性地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极少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上次去抚顺出差的时候,一群人走在大马路上的机动车道上,极少有人看看后面有没有车。虽然那条路上的车比较少,人也不多,但是总归还是有些危险的。过马路的时候也是这样,明明还是红灯,但是一群人就这么走了过去。那里的车辆也没有那么讲规矩,说要礼让行人什么的,于是就看谁的胆量大,可是毕竟行人多,转弯的一辆车总不能撞上一群人吧?
我们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经常不收规矩,从堆货的地方走到食堂。据说曾经有研发的同事因此被老板处罚,甚至在大庭广众之后要求在安全的地方把路重走一遍,可是大家为了省几步路,依旧不长记性。毕竟是一群人。一旦有了罪过,分到每个人头上的就会小很多。像我这么狡猾的,基本没有。虽然吃饭我走在第一个,但是我从不会一个人抄近路,想想也挺鄙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