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被人神秘化了的文化种类。抽象绘画,古典音乐,意识流,现代诗现代舞,五花八门,把很多人弄得云里雾里。当代中国的艺术市场更是火爆的厉害,艺术的天价令人望而生畏,不得不使人对艺术的理解更加茫然。
本文将试图对艺术(注)的最基本的几个问题作回答,同时也是我几十年对艺术的学习和思考的一个简短总结。
1、艺术是什么?
艺术首先是一种语言。语言又是什么呢?语言是人类表达自己和相互交流的媒介。
如果说人是理性和感性的综合存在,我们平时所用的语言就是用来表达我们理性存在(我们对事物的理解和思考)的媒介,而艺术,就是用来表达我们的感性存在的媒介。
组成理性的语言的元素是词汇和句子;组成艺术的语言是“符号”。在音乐中,这个符号就是音符,节奏等;在绘画中,就是点,线,面,以及色彩明暗等;在舞蹈中是人体动作;在诗歌中是提炼过的文字和句子,等等。
2、艺术的形式和内容
形式,是对艺术的理解中最关键的一个词汇。
被组合起来的文字叫做文章,被组合起来的艺术符号就是“形式”。作家要把散乱的文字通过句子和段落连接起来形成文章,才能表达自己的思想。一个作家的写作技巧的高下,就在于怎样最有效地组合这些文字和句子。同样,在艺术中,一个艺术家就是要把散乱的不相联系的音符,或者色彩,线条,有效地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艺术“形式”。
在欣赏绘画作品时,如果我们感觉到某一部分颜色太鲜亮,或者太灰暗,就说明我们对其“形式”不太满意。音乐也是如此,如果一首曲子前面听起来悦耳,后面不怎样,那就是我们对该音乐作品的形式感到不完美。
传统美学认为艺术有形式和内容两部分。那么,内容是什么呢?内容就是艺术形式所要传达的内涵。比如一幅风景画,画中的风景,就是绘画的内容,而画面的构图,明暗关系,色彩关系,等等这些纯绘画的符号组合,就是这幅肖像画的“形式”。如果有两个人同时面对一个景点作写生,画出来的画,肯定在构图,用色上都不一样,我们就可以说,两张作品的内容是一样的,但形式却不一样。
然而,这个把两者分割开来的理解方式在近代艺术史中受到很多挑战。在写实绘画中我们很容易区分“形式”和“内容”,但在更纯粹的艺术类别 – 如音乐中,我们就很难分开这两者。比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如果硬要把开始的几个强音解释为命运之神来敲门,就是比较牵强附会的解释,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把那几个音想象成其他的情景。音乐区别于其他很多艺术类别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它的符号没有给我们理性理解予任何可依赖的因素 。绘画中风景画里的山水草木,人物画中的人物,诗歌中的句子和词汇的含义等等,都是提供给我们的理性理解的“线索”,都可以被叫做“内容”,但音乐,则完全不具备这个特点。我们不可能强迫性地给于音乐以具象的解释。所以,历史上很多美学家认为音乐是在所有艺术中被认为是最“纯粹”的,也是最高级的艺术形式,它传达的是纯粹的情感因素,所以音乐的形式本身,就是内容。
这个理解,导致了现代艺术中一些艺术家对纯艺术形式的追求:不给作品以任何可理解的 “内容”,而完全以绘画的符号 – 如绘画中的点,线,面 – 来传达艺术家的主观世界。这就是抽象绘画的产生。在其他艺术领域中,西方从上个世纪初也都开始了对纯形式的探索,比如意象诗,意识流文学,现代舞等等。这个彻底解放艺术的形式,以形式取代内容的趋向,就是西方现代艺术的精髓,也是对传统的艺术观念的最大突破。
3、生命的形式。
那么,这个作为符号而被合成的艺术形式,是基于一个什么样个规律来合成的?换句话说,艺术家是如何组合这些符号的?在此,我想借用符号美学家苏珊·朗格(Susanne K. Langer, 1895-1982)的“生命形式”的理论,来解释这个艺术的最重要的性质。
苏珊·朗格把艺术的性质看成是“生命的形式”。也就是说,艺术的符号之间组合,是和我们作为生物的生命的组合相一致的:生命的存在是怎样一种形式,艺术就是怎样一种形式。而生命的形式是什么呢?答案是“有机”。生命也被叫做“有机体”。那么,究竟什么是“有机”的内涵定义呢?有机,就是一个生命的内在各部分之互相联系并不可分割的性质。一种生命的存在,或者动物,或者植物,它的各部分都是互相关联地存在着的,每个部分都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我们人体,从头到脚,从外到内的每个部分,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并且,这“每个部分”都不可能单个分开地存在,必须容纳到整体中,才可能存在。
从这个观念来解释艺术作品,我们就可以理解一件艺术品的制作,不外乎就是把所有的符号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过程。这个结果,导致了艺术家的“生命之再生”- 一个以人工符号组合成的有机体,一个被艺术家亲手创造出的新生命。
艺术家创作的过程,就是不断“协调”的过程,比如这块颜色太重,那块颜色太鲜亮;这个音符听起来太低,那个音符持续的时间太长,等等。总之,艺术家实际上就是在作品中寻找一种生命的内在特征 – 有机,或者以通俗一点的词来说,就是“和谐”。
理解了这个生命的形式,我们就不难知道,艺术性质的全部内容,其实都在于它的这个生命的形式中。一件艺术作品,不在于它表达的是什么,而在于如何表达,即如何组合艺术符号。以这个观点我们就更能够理解为什么在艺术的的衡量中形式永远高过了内容。
4、艺术创作中“整体”观念的重要性
从上面对生命的形式的理解中可以看出,在艺术中,单个的音符,色彩,或者词汇,或者分割开的人体动作,只有被艺术家串联起来之后,才能成为由生命的艺术作品的一部分。所以,就像一篇文章不能因为一个词或者一个句子用的好就是好文章一样,一件艺术品,绝不是因为某个局部符号的“巧妙”而成为一件成功的艺术品。 “整体”,永远是“形式”的最重要的因素。
举个我最难忘的艺术史上的例子。法国浪漫主义雕塑家罗丹,在完成了巴尔扎克的雕像后,激动地叫来自己的学生观看。这个学生在罗丹掀开遮住塑像的布之后,睁大眼睛惊叹道:“那只手!”罗丹立即意识到,学生被巴尔扎克抱在胸前的手吸引了!“那是我一生中见到过的雕塑的最完美的手!”学生继续赞叹着,可罗丹却提起斧头义不容辞地砍掉了那双世界上最完美的手,因为,他深谙艺术的精髓:一个过分完美从而抢夺整体的局部正是艺术品整体失败的原因。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巴尔扎克像,是睡袍把手遮完全遮起来了的。整个身体部分,都被一件睡袍“笼罩”起来,成了巴尔扎克的头部的简单的“配角”,于是我们现在一眼见到的巴尔扎克,不再是“一双手”,而是罗丹希望我们见到的:一个夜间写作的疲惫不堪,蓬头垢面巴尔扎克。
所以,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知道了,判断一件艺术品的高下,决不在于局部的精彩,而在于整体关系的和谐。
5、艺术的不能被“理解”的性质
很多人爱问“如何理解一件艺术作品”。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艺术由于其完全属于感性范畴的创造,它是完全不能被我们用理性来解释的。就像我们不能用音乐来阐述逻辑三段论一样,任何艺术作品,也不可能被我们的理性语言所解释。
面对这种“如何理解艺术作品”的问题,我常常给人们打这样一个比方:你可以教会一个人数学公式,这个人一旦被教会后,就会和你一样地运用,并解决问题;但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不管你爱得有多么深,你是不可能把这个“爱”理性地解释给他人,教会他并让他人也爱上这个人的。人和艺术品之间的关系也一样。你喜欢上了一件艺术品,你可以告诉他人你有多么疯狂地喜欢,但不可能让别人也和你一样疯狂地爱上这件作品,除非,别人也和你一样,和这些作品之间有化学感应。
虽然我们不能解释清楚我们为什么喜欢某些作品,但喜欢上这些作品的这个现象,还是可以做个理性的解释,即,它是生命的形式之间的巧合 – 我们被一件艺术品打动的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生命形式和艺术品所体现的形式之间存在着的相似的有机关系相碰撞的时候 – 二者之间产生了磁场,或者化学感应。比如生性热情的人,往往会在充满激情的交响乐中找到共鸣,而生性忧的人,可能就更容易陶醉在优雅细腻的音乐小品中;热情奔放的人,往往喜欢色彩浓烈的绘画,而性情温和的人,更留恋含蓄静止的画面。这,就是内在生命形式之间的“私人”沟通。
所以,艺术欣赏能力和创造能力都永远是私人的,不可分享的,并且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我们有,就有,没有,也学不来。
6、艺术中的感性和理性的关系
前面提到艺术的非理性。那么,理性在艺术中有没有地位呢?我的答案是“有”,但是是从属的地位。
艺术的目的,决不是再现自然,而是再创自然 – 把自己生命形式延伸在人为的语言符号中。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就是对艺术的特殊语言符号很敏感的,并能运用这些符号来表达自己的生命的感性存在(或者说喜怒哀乐)的人。对这些艺术符号的敏感,是和人的感性有关,而和理性无关的,所以艺术家多是感情敏感冲动的人。对艺术语言的敏感,也是艺术家的首要条件。
然而理性在艺术中,不是没有作用的。首先理性可以帮助一个艺术家更好地掌握技巧;其次理性可以增长艺术家的知识面,开拓一个艺术家的视野,使艺术家的感性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并且,在不伤害其感性天赋的理性还可以保护艺术家的才能。很多早期感性充分的艺术家,由于其非理性的太特殊的个性,很容易生活的太艰难从而导致才能的过早枯竭。拿梵高为例子。凡高一生就太短暂,37岁就离开人世。虽然他死后成名,但他的才华,如果不是生前他的弟弟帮助,全靠他自己,他是不可能有这么多作品问世的。
所以,只有感性发达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家;而只有感性发达并且有理性辅助的艺术家,在可能成为伟大的艺术家。
7、艺术的无标准性
由于艺术的高低取决于形式,而不是内容,而这个形式又是非理性的,无法用理性语言表达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艺术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无法建立公认的理性标准。所以在艺术鉴赏这个方面,艺术成了非常个人的事 – 我喜欢一件作品就喜欢,不喜欢谁也不可能说服我喜欢。也正因为这个特点,艺术市场上很多伪艺术品和伪艺术家(中国当今的艺术届更是一个精伪混杂,且伪劣“产品”占绝大多数的一个市场)。
其实艺术并不是没有标准。把以上的几点总和起来,我们可以的出这样的结论:艺术是一种生命的形式语言,好的艺术品,就是那些生命力健康强大的作品。而生命力健康强大的作品,就是那些最能感染人,最能引起人的共鸣的作品。
然而,遗憾的是,每个人都可以对生命力有自己的解释。更不必说,生命本身就是神秘的,令人琢磨不透的,而体现生命的形式的艺术,自然禀赋和生命一样的神秘性质。
更不必提,由于人的对艺术的形式与内容的误解及其很多人生来不具备的对艺术的感受能力,很多好的艺术作品并不能为多数人赏识,而很多投机取巧,以满足大多数人的胃口,以“看得懂”为目的“艺术”品,或者干脆完全让人“看不懂”但有“专家”“评论家”撑腰的所谓“高级抽象艺术品”,才是充斥当今艺术市场的“主流”“作品”。
所以,艺术的非理性,既是艺术的真正魅力,也是艺术的遗憾 – 因为它像一个哑巴美人,不会为自己申辩,运气好,可以嫁给一个真正的“白马王子”,运气不好时,更可以被人类的虚伪所利用,甚至“强奸”。
这,也是生命的特点:美丽而神秘,同时又极其脆弱。所以艺术及生命,生命及艺术。不热爱生命的人,也不会真正热爱艺术。
注:本文中提及的艺术性质只针对严格意义上的艺术类别:音乐,视觉艺术(绘画和雕塑),舞蹈和诗歌。除诗歌以外的文学,电影等等,都属于综合形式的艺术,虽然总体也遵循这些规律,但也有一些更复杂的特殊性。更不包括适用艺术,如建筑,实用美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