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难道是个屁?
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
这是因为在孔子所生活的时代里,《诗》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诸侯国之间的交往,常常会采用诗经中的句子,不懂诗,可能就听不懂别人的话中之话,贻误大事。
在此处,《诗》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实用工具,和我们脑海中“文学”的形象似乎还有点差距。
而那些让人沉迷的歌赋词曲,很多也都是古人在觥筹交错之际写就的。后人所奉的经典,经历了长久时间的沉淀,历史使其中一大部分消失,一小部分为我们所知。留存的又不一定是彼时就觉得好的,像柳永的词,当时被认为过于轻浮,甚为士大夫所耻,就连近代王国维先生写《人间词话》时依然厌恶他的为人,不惜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一句归入欧阳修门下,然而依旧不妨碍今日的文学史将其列为宋词大家。
可见,“文学”到底有什么用,是个什么东西?什么样的是好,什么样的是坏?都不可定论。像是世间任何的事物,要让时间顺流而下,被大浪淘沙。
到了我们所处的时代,“文学”似乎成为了最是无用之物,你要反驳人家,人家反来问你一句:“文学是个什么鬼?能当饭吃?能当水喝?能赚钱吗?”支支吾吾半天,似乎觉得,哇!很有道理哎,“不能当饭吃,不能当水喝,至于能赚钱,端的是少数。”再苦思一阵,简直拍案惊奇:“我去,文学真的什么鬼也不是。”
真是太太失落了,它曾是我真真正正无比热爱过的东西。因为世事千千万,只有它曾最正义。
二、文人——你是不是没用处?
看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全篇下来,最最是印象深刻处,全不是男男女女城里城外事,而是赵辛楣说方鸿渐:“你虽不讨厌,可全没用处。” 读得让我全身似电击发麻,唇齿干燥。
真是一句话,可笑,可泣。
风雨里撕心裂肺之哭,乱世里一箭穿肠,也比不上这一句似刀,把人砍伤砍倒。
好在他还遇上了赵辛楣这般的贵人,因他那一丝“天真”的稚气帮他。好在有些人,长大了后,偏偏就是比较喜欢还有那么一丝稚气的人,愿意因这么一点点易碎的东西保护他,替他忧心受怕。自然这是另外的话,此不多提。
很多草莽出身的帝王、功臣,最恨的就是读书人。千百年下来,读书人舞文弄墨的笔,也不知道在史书上、在街头巷议间歪曲了多少世人再也不能明了的真相。
读书人之间还相互的瞧不起。互相给对方扣帽子,酸儒、腐儒、犬儒。真是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
狂妄、无知、自大、没什么本事还瞧不起人——文人之通病;天真、浪漫、一壶热酒就得了他一副便宜的古道热肠——文人之烂漫;自守、坚贞、哀叹、濯缨濯足来取舍——文人之孤独。
风雨夜、秋杀天、寒凉月、春无眠,文人遇到屁大点事就有罗里吧嗦的感叹;天上星、掌中雪、金笼鸟、枝上雀,文人眼里常盛着事事的不如意,却又时时刻刻有着自欢喜。
总结一句——没做什么,似乎戏还很多。
每每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总是那么测测然,心想许是鲁迅先生写他时,早已热泪衷肠为他流了一遍。
对呀对呀,“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好一句话啊,冷冷清清,热热闹闹。
少时读《红楼梦》,觉得好生厌烦,鸡毛蒜皮的口角,一件一件叠摞着,林妹妹三两句话泪珠子就怎么滴也滴不完,不知这许多人怎么就要把生活过得如此的不痛快;等到了中学再看,觉得喜欢了些,却拖拖沓沓的没看完;再后来,竟成了一点惊艳的朱砂胭脂,给没有诗意的人生一点诗意的安慰。
可这么伟大作品的作者,却开篇明义,说自己:“风尘碌碌,一事无成,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
文学给了他光照人生的亮——也给了他偏激、执拗的性子。看宝玉推崇《南华真经》,厌恶官场蝇营狗苟,在黛玉葬花时那无人知晓的痛哭——他的爱有多纯真,他的悲伤就有多深沉。宝玉怎可能不是爱文之人?
可救不了大厦之将倾。最终落了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
三、文学之于我
前不久和小伙伴聊天,说读文史专业把自己给读糊涂了。伟大的作品常常让人绝望,不知是不是中国人的通病,审美到最后,常常满溢“最是人间留不住”的悲凉。
读一本名著,远没有读一本烂掉牙的网络小说那么舒畅。读一本名著,常会破碎掉许多的幻想,读一本畅销小说,瞬间觉得自己可能是世界之王。
那为什么还要读真正的书?
有一段时间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觉得全然没有答案。
这个世界上,好多的人,不读真正的好书,依旧可以活得很好,非常好。还有一些人,读了很多书,跨山跨海走过了很多的路,可也拯救不了不幸福的灵魂。
这样迷惑之中,读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还是对此一无所知,读了加缪的《局外人》,还是一无所知,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无所知……《围城》、《长恨歌》、《世说新语》、《唐传奇》……张爱玲、路遥、史铁生……我一直认为是我读的书太少,所以我才找寻不到隐藏在这些纸张之中的秘密,于是再去读别的。
这样的过程中,脑子却更加混乱。觉得世上所有的事情,就算罪恶滔天,就算臻于至善——通通都是nothing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并没有三观。
开始想念数学公式,几何题的美感。纷繁的灰色世界啊,只有数学里有真正的黑与白,对与错,最公正也最简单。
我如此混沌度过流年,排斥将文学与史学改换成卷子上背诵下的分数答案——觉得自己当初太傻,早晚都要赚钱,我干嘛要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先变成讨厌的事情,然后用它来赚钱?
简直度日如年。
我曾经将“文字”视作通向幸福的天梯,或像条小船,渡人渡己到天蓝色或粉红色的彼岸——温柔、恬淡,带些微欣喜之感。
这种莫名其妙的情感,甚至可以称作是我的信仰。我要它干净、纯真,在如此多谎言泛滥的世界里,保持它那一份思无邪。不要让它自由的畅想绑上世界评判标准的镣铐——然后我读文史,崩坏这一切。像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我盲目的相信文学的美,以为它本身就是无垢的雪花,却忘了美好的东西往往脆弱,你应该学会自己去保护它。
我的愚蠢,让我付出应有的代价,我却害怕为此负责,希望什么人带我像个勇士一样懦弱的逃开。
这大概是目前文学之于我,我之于文学的大概现状。希望我们的故事并非就此别过。
四、所以是?
直到有天,当我回想起《局外人》——不好意思的说,一本“难看”的小说,我忽然发现,它并不是为我而写的。
它不为整个的我而写,它只为部分的某一小个我而写。
是那个,无人理解的局外人的我。
猛然间我才发现,文学原是与孤独作伴,写给每一个长夜无眠。
它是个没用的东西,它只抚慰那个真正与它琴瑟和鸣的人,让他一丝半缕的安宁,明白世上并非只他一人。
除此之外,一切牵强的评论,都毫无意义。
五、结论
最终的结论,真正热爱什么,你就不要将它作为赚钱的工具。我相信咪蒙爱着文字,我相信她总有那么一刻理会何为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