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们,大家好!
我是十里江南业委会筹备组成员,E区792-1业主许林。为便于后面我们业委会成立整个工作流程顺利,关于成立业委会的那点事我跟大家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
(一)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所以,根据以上要求,十里江南已经于2019年11月30日起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客观条件。
二、 业委会怎么成立?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十六条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应当不少于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在广大业主的积极努力下,在芦墟镇街道政府的支持下,以上流程我们小区已经走通,于11月2日正式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组长由我们的属地管理区域元荡村村委会陈洁主任担当,同时开发商碧桂园公司也安排了代表袁帅经理,另外7位为小区业主,并于11月4日召开筹备组第一次会议。
三、 目前筹备组在做什么事?
从11月4日起,筹备组的工作主要内容就是建立业主基本数据库,十里江南共计业主1573户,目前符合投票资格的是1475户。我们根据开发商(物业)提供的业主清册按照小区区块划分成立6个业主群,每个群由管理员(筹备组成员)负责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的方式联系到所有的业主,在基于业主自愿的前提下,经过身份验证的业主才能以邀请方式进入业主群,一户一人。
我们的工作计划是要联系到满足投票资格的每一位业主,每一个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房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三项内容进行核实身份,其目的就是要确保后续业委会选举过程中,在基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通过筹备组成员的近两周的努力,我们的工作基本接近尾声,最终进群的业主应该在1000+。
四、 筹备组后面要做什么?
第十七条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拟订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和投票权数等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异议人复核结果。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