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小知识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具体见下表: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具体见下表: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注:
1、上表住院起付线特指本年度首次住院,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本年度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2、学生儿童的住院起付线均减半。
3、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答:针对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本市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即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的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标准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哪些疾病?
答: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例如,各类癌症、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多发性硬化、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重性精神病、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
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备案手续?
答:在本市就医的,应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进行特殊病治疗的定点医院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到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的,应持社保卡、选定进行特殊病治疗的异地定点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