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喜欢兔子。
秦明喜欢狼。
 ̄题记
高三,陈月大哭了一场,为了既将到来的高考,更为了那一段有始无终的爱恋。
高一刚入学那天,是春季,操场上有许多新生。而陈月便是其中一个。陈月喜欢兔子与胡萝卜。因此,她的书包就有一群吃胡萝卜的兔子。谁知道,居然有一个有一只大灰狼在吃烤兔子的书包!后来,到了班级,才知道是同桌!这可让人吃惊讶。
秦明喜欢大灰狼,全家人都知道。所以买了大灰狼的书包。不过,他爱吃素。朋友笑称:“吃胡萝卜的狼”。直到有一天遇见了一个兔子书包。后来知道是个女孩,果然,兔子嘛,配胆子女孩最合适。
真正让陈月对秦明改观的,是在食堂。那天食物里人特别多。找位子真难,后来见到秦明,就一屁股坐下去,“拼个桌!”秦明一脸莫名其妙。“你……”秦明刚说话,对方都见到了盘子里的胡萝卜。“哈哈哈哈,吃胡萝卜的狼!”“我……”秦明一脸囧。然后落荒而逃。
然后她们熟悉了,相约一起考北京师范。
校园有一只白色小狗,她们取了一个名字:萝卜。每当陈月叫萝卜,秦明莫名脸红。校园爱恋,青涩又美好。
秦明想收养萝卜,后来以考上师范为条件。他说,陈月适合红色。大胆青春。
在高考那天,妈带萝卜去街上散步。一辆货车驶过来,萝卜吓了一跳,傻了。妈拽它时货车却突然加速,撒下一片血光。秦明永远忘不了。高考,秦明穿黑衣,胡子没剃,头发变长了,那一次,秦明没发挥好,落选了只上二本。他哭了,陈月也哭了。
因为,她们以为会在一起的。
秦明提出分手。灰狼书包被扔了。萝卜不在了。只有陈月依旧用那个兔子书包。
狼与兔子的爱恋, .有始无终。
陈月后来成了明星,却从不穿红色。
秦明后来成了编辑,却从不写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