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单位的资源办私事,制度只能当底线而不能当依据,因为制度能提前规定的很有限。自己判断的边界在于:这件事是否可公开。在做之前,就问自己:如果这件事被其他人都知道了,我是否会感到尴尬?如果"是",就别干。
2.对于大部分机构来说,在无公私利益冲突的前提下,是愿意让自己的优秀员工利用集体资源的。甚至很多机构会将其视为—种福利。所以,只要保持公开透明,可以大胆把集体的资源用起来。
3.如果你确实需要利用集体资源做自己的事儿,比如寻求特定的人脉、解决私人问题等,要在事前主动对上级或者监督部门说明情况,获得准许后,全过程都要保持透明、告知进展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