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在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的时候,对此已有足够政治考量。后来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立宪日程,成立责任内阁始终是立宪预备中的应有之义,并没有什么人对此产生怀疑。这一点在朝野之间早就达成了共识,并不存在障碍。朝野之间的分歧主要是时间,即何时召开国会,何时发表第一届责任内阁的名单。
对于民间呼吁,朝廷其实一直给予善意回应,并未断然拒绝民众呼声。但要立即召开国会宣布责任内阁,还是觉得太过草率,毕竟这关涉国家管理体制的大变化,丝毫马虎不得。朝廷的态度是一种可以理解的谨慎,但是民间对此并不领情。1910年8月,各省请愿国会代表作出决议,宣称国会不开,各省均将倡导“不纳税主义”,要求各省咨议局在国会召开之前,不得承认新租税。这就将民主政治中的程序性冲突转化为一种政治对抗了。
清廷的犹豫徘徊使赞成立宪的人们深感失望,镇国公载泽为此上了一个充满愤怒的折子,批驳那些反对立宪的人具有肮脏心灵,他们其实只是担心自己权利丧失,因为立宪利于国利于民而不利于官。立宪体制建立后,不论各省督抚,还是中央各部院大臣,他们的权势都会相应削弱,且必须接受议会监督。这是他们反对立宪的根本原因。
根据《钦定宪法大纲》原则和东西洋立宪国家通例,为了保证君主享有至上权威,就必须保证君主永远不出错,君主永不出错,除了不再处于权力要冲,直接处理国务外,还必须严格禁绝皇亲国戚出任政府要职。皇亲国戚、满洲贵族都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担任政治职务。这是君主立宪体制的基本原则。然而,清廷在5月8日发布的内阁名单中,十三个阁僚竟有九个出身于皇室或皇族,于是舆论哗然,国人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朝廷应该痛下决心,撤销这个被称为亲贵内阁或皇族内阁的变态机构,重新遴选合乎宪政要求的人。无奈,清廷到了这个时候开始掉链子,无耻援引《钦定宪法大纲》中大权统一于朝廷,皇帝享有任命百官等权力,不愿接受各方要求给予适度调整,更不要说撤销了。清廷的这一举动,可以说大失天下人心,把他不能得罪的人全给得罪了。
第二件事是载沣宣布将由民间出资建造的粤汉铁路、川汉铁路收归国有。这一举措引起湘、鄂、川、粤四省各阶层的强烈不满,掀起了四省保路运动,尤以四川最为激烈,后来发展到罢市罢课和抗粮抗捐。清廷从湖北调兵镇压,终于激起了大规模的民变。此时摄政王才如梦方醒,他急忙下罪己诏,宣布解散“皇族内阁”,召开国会,赦免政治犯,并命资政院速立宪法。
然而为时已晚,武昌起义的枪声已经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