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和陈太太结婚7年才得一子,所以特别疼爱孩子,愿为儿子做能做的一切,现在的花费夫妻俩还能负担,只是儿子将来上大学了,或是结婚、创业都要经济基础,这个就难了,于是夫妻俩陷入了苦恼当中。
是否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陈先生和陈太太呢?其实保险行业也考虑到了向陈先生和陈太太所遇到的这种情况,有一类保险叫做生存保险,是以客户生存满一定的期限作为条件的,也就是在买保险时约定一定的期限, 如今,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很好的组合生存保险,如果客户在满期时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死亡、残疾、重疾等也可依照合同赔付。这类保险很符合陈先生和陈太太的要求。当然,各个公司的具体形式可能规定不同,比如,有的险种,保险公司会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到了15岁时依然生存,就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作为高中教育金。或者18岁时依然生存,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作为大学教育金,25岁时依然生存,就支付婚嫁金、或者是创业基金等。总之,很多生存金保险都是为了子女的成长所准备的,而且有的生存金保险还可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有怎么样的区别呢?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单规定的日期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即被保险人生存是给保险金的唯一条件。生存保险金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生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
死亡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根据保险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金可以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是必须按限额执行: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岁的,不得超过人们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