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这家的烤鸭已经够10次了,所以,按照人家的促销办法,我可以白领一只鸭子吃。
她家的鸭子,分大只和小只,大的30元,小的20元,如果再要薄饼,葱丝,面酱,那就再加5元钱。
这家的老板,处理鸭子的手法很娴熟,十几个回合下来,鸭子就只剩个骨架了,鸭肉被一片一片地放在一次性饭盒里,带皮的放在上面,无皮的放在下面;
剩下的鸭架子,店主会问客户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有炸和炒两种方式,也有客户拿回去熬汤用的,而我每次都是要炸的,主要是为了下酒,撕扯着鸭架上的肉,喝上二两,美哉!
至于鸭屁股,店主早已经给剁下来扔到旁边一个小筐里了。
对于鸭屁股的处理,如果买主不主动说要,店主就当做买主不要鸭屁股,将其剁掉扔在一边。
有的店主手“黑”点,鸭屁股上带的肉是一大块,有的手“白”点,带的肉少一些,但无论大小,这都是你付钱买了的鸭子的一部分。
我曾经问过店家,如何处理这些鸭屁股?有的说,扔了;有的则说,给养小狗,小猫的了。
但是鸭屁股上有那么大的一块肉,就这样处理了,我有点不相信。
就说我常买的这家吧,开始的时候,鸭屁股确实是没要过钱,人家也特意解释过,如果有人提出要鸭屁股喂小狗,小猫,人家也给,不收钱的。
今天,我再去的时候,却看见她家的橱窗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鸭屁股10元4斤”。
怎么了?为什么要钱了呢?我猜想,也许有些人知道她家的鸭屁股不要钱,因此总以各种理由来要,她家最终烦了,所以贴了这个“告示”,让一些人知难而退;也许,她家觉得这白得的鸭屁股,与其白送给别人,不如自己卖点钱养家糊口更好,因此也就10元4斤了。
两种的可能,我还是愿意相信她家是第一种,是无可奈何的举止。
今天的这只鸭子,我主动给老板说,请把鸭屁股另装一袋,我要。
不管怎样,客户既然买了这只鸭子,如何处理鸭屁股的权力就在客户了,卖家不能什么也不问,就私自处理了,更不能以此来挣不应该挣的钱;
卖家应该每次都征求客户的意见,然后再根据客户的意见进行处理,这样才是做有良心买卖的表现。
我想起了几年前,在一个集市上买了半只鸭子的事。
那时候卖熟鸭子的小贩,有的人是这样处理他们整理鸭子的案板的:
他们在圆形的案板上围了一个由白铁皮做的半圆形的围挡,高度大概有一尺,中间高些,然后两边逐渐低下来。
如果你站在这个围挡的前面,你是一点也看不见卖家处理鸭子的任何动作的,除非是你与卖家站在一起,但这几乎不可能,因为不是有东西挡着,就是小贩在屋里或者车子的后面,你站不到旁边去看。
据说,装这个围挡的原因,是怕在剁鸭子的时候,鸭肉飞出去,掉在地上给弄脏了,或者被来往的小猫,小狗给抢走了。
其实,听那些被坑过的买主说,小贩自己私自留下的鸭肉要比掉在地上和被小猫,小狗“抢”走的要多得多。
那次,我之所以觉得是被“坑”了,是因为我看到,旁边一位能看见小贩操作的人看我的表情,有些怜悯,意思是你被“坑”了;还有女贩那不太自然但又强装镇静的表情。
果然,我接过递来的鸭肉,看了一看,掂了一掂,很少,女贩在围挡后面私留鸭肉了。
我忍了忍,又笑了一下,没有交涉,就走了,我想我是再也不会买她家的东西了。
鸭屁股和鸡屁股,不知道是什么开始的,有人说吃不得,说对身体不好,但猪大肠却是可以吃得的。
在范进中秀才的时候,他老丈人就拿到家里吃过的,“九转大肠”更是道名菜。
贾平凹写过一篇文章,主要是说请客吃“葫芦头”的事,至于这“葫芦头”是什么,有兴趣您自己查查吧。
有的时候,别人的东西,特别是公家的东西,即便是烂了,毁了,坏了,就算你是好意,也不能私自处理;你只要提醒就可以了,毕竟那是别人的东西,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