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小学三年级写作文伊始,我就喜欢写人写物,最烦的就是议论抒情。我觉得写东西嘛,最要紧的是有趣,有没有用倒是没关系。可是中考高考的时候,都是议论文抒情文容易出彩,我喜欢的文风是不占优势的。以前自己的作文有时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朗读,就算是我要表达深情也能把大家逗得捧腹大笑,我明明很认真很严肃的好不好?本来我是想文艺清新高冷方向发展的,但一不小心走岔了,在逗比段子手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偶尔写写东西,跟大家分享一下,有朋友让我写写他们,当时也是随口答应了,但这些年来写的大都是家人,今天写写朋友吧。当然只写远距离的朋友,起码要保证我的人身安全。比如现在我身边的这几只我还是不敢胡乱下笔的,因为单挑我还勉强,群殴的话我肯定会死得很惨。为显诚意,每篇文章只写一人。拿谁开刀呢,嗯,就双华吧,她打不过我。不过,我想她舍不得打我,呃,或是懒。
打从二十多年前刘赛楠同志开天辟地呱呱落地开始,结交过不少狐朋狗友,一起爬树跳墙的,一起下河摸鱼的,一起喝酒吃肉的(语言效果,人家是乖乖牌宝宝,不喝酒的),一起上学斗殴的,数不胜数。但目前还留在身边的,掐指一算,还真没几个。不过就这几个也不常联系,但也不生分就是了。杨双华,就是其中之一。以下文字略显高能,涉及个人隐私,想看八卦的来围观了啊。不过认识主人公的人请自觉缄口,我要是被双华千刀万剐了对人类来说是多么大的损失啊!
要说我身边的奇女子,双华敢排第二,那也就只有我能排第一了。我俩的孽缘要从2010年的九月开始,也就是高一的时候啦,想当年我还是不经世事天真无邪极具道德情操的纯良小姑娘一枚。那时候年轻,不知人间险恶,刚上高中,在新环境里郁闷得想发毛。双华的出现骤然点亮了我黯淡无光的人生,啊,能找到跟我一样神经病的人真是太(想在这里加不文明用语,以表达我滔滔奔涌的情绪,但这是不对的)不容易了!
其实是因为双华家离我家近,当时就像找到了同道中人,不过也是,上学放学路上的同道中人嘛!高一军训结束的时候,我们俩一块儿骑自行车回家。那天的雨,现在想想也是真大。虽然我们俩都带了伞,但对于骑车的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卵用。最后伞用来保护书包,我们俩就在暴雨中骑着车一路高歌,路上听到在躲雨的人说“年轻就是好啊”,我们俩相视大笑(这么说好像有点基情满满的感觉,但我郑重声明:我性别女,爱好男。不过,双华我就不知道了)。那天回到家,浑身湿透,但是亢奋得不行,觉得全身的细胞都叫嚣着痛快二字。
高中时,我们那儿有个魔咒——四中放假,不刮就下。记忆中和双华一块儿顶着倾盆大雨回家的事儿有两次,但第二次就没这么好玩儿了。悲催的经历不说也罢,想起来都是泪啊!
双华的个性就是很有个性,她是目前我见过的最我行我素(绝对的褒义词)的人,不管别人的是是非非,她有自己的世界。高一刚开始,我黏她黏得要紧,吃饭想一起,去厕所想一起,回宿舍想一起。人家直接跟我挑明“赛楠,我还是觉得一个人比较好,不用等,这样不浪费时间。”潜台词就是我们各过各的,你不要再来烦我了。没错,这就是我当时理解的潜台词,杨双华,你伤透了我的心,你要安慰我补偿我,快来请我吃饭!后来我们就各过各的了……
我觉得用一句话形容双华特别合适——你在雨中行走,你从不打伞,你有自己的世界,它从不下雨。双华是我认识的人中少有的遵从本心的人,这点特别难得。很多人为了这样那样的原因戴上层层面具,无法展现真实的自己。想说什么不能说,想做什么不敢做。总是想着讨好周边,到最后也没能愉悦别人,倒是把自己累个半死。在我眼里双华就不在意,或者不过分在意别人的眼光。她可以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但也能把握好度不让别人受到伤害。比如她知道我脸皮厚,所以就对我是那么狠心,啊,那么狠心!她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了鞋袜趟过雨天深深浅浅的水洼,她可以旁若无人乱造一些文绉绉的矫情(此处为中性词)诗句,她可以在自己的白色短袖上信笔涂鸦(其实还能看),她可以在周围一干人等哈韩哈日哈流行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听自己的《绿袖子》……其实我也听古典音乐的,不过她是为了欣赏,我是为了催眠。
双华是个努力的女孩子,寒假被老师留下做各种我看起来无聊透的可能她做起来趣味横生的工作,好不容易回家还要每周交一次作业,平时在学校也是非常忙。相比之下,我成天看小说看电影,发呆遛校园,真是太不务正业了。以前双华发过一条说说“除了好好学习,我别无选择”,虽然有点悲观凄凉,但好像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还真是事实啊。
接下来是爆料时间,有谁知道双华曾在大一谈过一场短命(我就是要用短命不用短暂,你来打我啊)的恋爱?我知道,我知道!话说一年前,杨双华这厮打着来看我的旗号,从新乡千里迢迢不辞辛苦奔到郑州,结果拉着我去见网友了,还是个男的!是个男的!!是个男的!!!(重要事情说三遍)。当时我就觉得这妮子心怀鬼胎,明明是来约会的,非要说是来看我的!真是虚伪啊,太虚伪了!更虚伪的是她还说跟人家没什么关系!但凭她的道行怎么逃得过老谋深算雄韬伟略的我的火眼金睛。我当时就说你们俩要是在一起了一定要请我吃饭,怎么着我也算半个红娘啊。结果她回师大没多久就跟我说她恋爱了,丫她恋爱了!我就说吧!!我就说吧!!!想她当初对我那么薄情寡义,怎么会没事儿故意跑来看我,前些天我请她到郑州吃饭她都不肯!新开的丸龟制面,买一送一啊!她居然不来,我一个人又不能吃两份!虽然说两份我也应该能吃得完,但我不能吃两份!不过当初说的他俩在一起之后请我吃饭的事最后还是吹了,因为还没等到我吃上这顿饭他俩就分手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别人要是承诺请你吃饭,一定要尽早吃,吃到肚子里才算自己的,不然出了什么幺蛾子这顿饭就黄了。
现在想想我和双华已经半年多没见面,说实话还真有点想她,但是我现在实在是腾不出时间来去师大看她。以前我觉得自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现在才发现我最稀少的就是时间了,一天恨不得能掰成两天过。不过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时间距离就淡了的,虽然我们现在有各自的生活轨道,但曾经并肩前行的日子永远不会消失。以前跟双华说如果我们将来嫁不出去了,老的时候就结伴去浪迹天涯,她也没觉得我是神经病。上学期期末复习压力大,发信息跟她吐槽,她也跟着我抽风。我之前写过《独而不孤》,我想我之所以不怕一个人,是因为我知道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总有那么几个人,虽然不多,但只要我向她们走去,她们就会对我敞开怀抱。正因如此,面对孤独,我才这么有恃无恐。天涯之大,四海为家,我的姑娘啊,愿你一路繁华,扬鞭快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