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见:"不应该这样啊,怎么回事?"
"你应该这么做才对!"
有没有想过,这个应该 ,是个什么东西?
记得第一次具体学习应该这个概念,是英语课上的情态动词。
情态,那就和人的主观情感脱不了关系。
比如说"我应该减肥了!"
这里并没有法律规定你要减肥,而是人主观认定的结果。
那么,所谓的应该,只是人的主观结论,而每个人的判断可能各有不同。
也就是说,应该也是一种幻觉?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又出来了。
大卫·休谟是经验主义重要人物,他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
我们之所以会提出应该这个概念,正是我们遵从主观认定的因果关系。
玻璃杯从高落地破碎,无一例外。
通过无数次观察,我们建立了因果关系。
也就是,从高落地,玻璃杯应该破碎。
但哪一次玻璃杯从高处落地,但没有破碎,好好地站那,我们就会觉得意外,脱口而出:"不应该啊!"
因果关系并不一定正确,多审视周围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能总是理所当然,也许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