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份因为儿子上高中住校,我们搬回单位家属楼住,儿子初中附近的房子暂时闲置。就决定出租出去增加点收入。老公就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因为是新房首租,刚刚发出去就有人咨询。
看了房子后很满意,当下就签了租房合同,租期一年,付了半年的房租。水费电费物业费租户承担。
我没有见过租户,听老公说:人很爽快,看起来也很干净。
这半年也相安无事,中间有一次租户给老公打电话说是停水了,让交水费,老公立马交了一百块钱的水费,我问老公:“他给你钱了吗?”老公说:“还没有,不会不给的。”后来一直没有给。
然后物业又打电话要电费,最初也就几十块钱,老公给他打电话,说是马上就交。我们也就没有在意。后来物业又催电费,说是一直都没有交已经二三百了,老公联系租户一直联系不上,电话号码是空号,微信也不接,留言也不回。
我提醒老公过去看看,老公还不肯。说是房租没有到期。
这期间老公还是一直给他微信留言,有一天他打语音电话过来说是手机丢了,微信刚刚找回。电费水费,燃气费丝毫没提。
前天租期到了,我跟老公过去一看,他的东西都收拾走了,居然还把我们的烧水壶也顺带偷走了,就这样不告而别了。
这半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分文未出。
没想到第一次就遇到了这样的租客。
当初鬼迷心窍没有要押金现在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老公还自我安慰说:还好没有把我们的沙发拉走,说是前些天物业告诉他还是我们小区有个租户把房东的家具家电洗劫一空。
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再出租一定一定要要押金。
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