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贤易色”——《论语·学而》1.7

【原文】

《论语·学而》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注释】

  • 子夏:孔子弟子之一;
  • 贤贤:第一个贤字是做动词,敬重的意思,后一个是名词,指贤人;
  • 易:不重视、轻视的意思;
  • 致:献出的意思。

【白话翻译】

子夏说:(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父母,能做到竭尽全力;对待君王,能够奋不顾身;与朋友交往,能信守承诺。(这些都做到了)虽然谦虚地说自己没有学习过,我也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实践体会】

本章是从对妻子、父母、君王、朋友这四个方面的人伦关系,来说明我们的行为规范。

  • 第一句,“贤贤易色”,这个在现在颇不容易做到,正如网上所言“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其实不但看女色,也看男色,看看如今的小鲜肉盛行、霸占屏幕就知道了。但其实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容貌与品德相比,都不应该是排在前面的。固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用佛家的话说,人本身就是一具臭皮囊,不要被皮囊的表象所迷惑。而且即使要理性衡量,美貌所能带来的效用也很有限,美貌会随着审美的疲劳、岁月的流逝而不断减分,毕竟,谁也敌不过岁月这把杀猪刀。而品德则不然,品行正直的人,可以随着时间的修炼而不断提升自己的品德修养。
  • 对待君王,这一条在孔子的时代是有君王需要侍奉,在我们现代已经没有君王了,所以我们自然不能照搬来做,不然就是刻舟求剑了。可以引申为我们对待自己有志从事的事业,我们能够奉献自己、奋不顾身地去做,投身于自己的理想。

【小结】

今天分享的这章论语,强调的是儒家认为学习和实践不可偏废,甚至实践还比学习更重要,毕竟一个饱读诗书而无一用的书呆子,和一个能够处理好自己人伦关系、责任义务的人相比,还是后者更受大家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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