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某一天,我似乎已经习惯这样的日子。说是似乎,我在做事,但是又不经常,也不算偶尔。
就这样的醒来,看见你现在看到的这个画面。
我常常会想起很多瞬间,比如晚上开着摩托在黑夜中的时候,或者突然休息点烟的间隙,又或者发现有简书这个东西,忽然发现通讯录上还有三个朋友在用,这些间隙是什么呢?如同朱自清的匆匆一般,从指尖溜走,又让我这么深刻,我喜欢记住那么一刹那,无关原因,无关因果。
但就是觉得有些东西总该铭记,不一定要在快乐或悲伤。
我和她分手了。
那个瞬间有很多,因为分的太多,自己都记不清了,我像王宝强里的树先生一样开始迷幻,甚至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就算我们已经好了三年。
就像为什么好上了也不知道,第一次见面,第一次开房,第一次好了三年。
我们这批人好像熟透了,无论男女,女的更甚,你不知道她们的生活里会有多少不同的男的或者女的。
时间仿佛给了自己一个理由,三十三天?或者更久?但又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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