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前几个月的撞车事故吧!
给大家一个小建议,有事不怕事,协商的时候一定要让保险公司参与,不然代垫了赔款,就别想要了。
之后开车的人一直威胁我们,说要我们好看,还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要我们车的车牌号(我们是新车,前边已经提到,当时还没有正式牌照),要扣我们的车,或者拿我们的车威胁我们,简直让人崩溃!
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很惶恐,根本安不下心来工作,业绩非常不好。三个月后我们实在没法就搬家了。
这样等于是双份房租,没办法!
一直没有再联系,直到上周,开车的人给我们打电话,说8000元了结这个事情,我们又开始跟保险公司沟通,看是不是保险杠和车灯回收,同意8000元了结这事。又过了两天,保险公司说不同意,最多出5900元。没办法又联系开车的人,说保险公司最多出5900元,要不你就起诉,然后协商成7000元了结这件事,我们出1000元现金,保险公司出5900元,一共6900元了结这个案子。为了预防出险转款后,车主再找我们要赔款,我们要求签订三方协议。时间就定在今天。
本来是问保险公司转账凭据的事情,保险公司说收到回收保险杠才会转款给我们,我就让保险公司打电话跟开车的说,最后回复说,开车的不同意!假如今天打款了,这不是让人坑了吗?太缺德了!还好没有转账,到时候去哪里说理去啊!所以说不管什么时候,一定要保险公司出面,签协议也好,转理赔款也好。切记切记!
最终不了了之,我和老公都是请假出来的,真是不让人省心!最终开车的选择起诉!随便!这样就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