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不让买,你和我爸就是不听,合同你们又看不懂,这下好了,让人家钻了空子。”2024年2月,冠领律所的会客区传来了一个年轻人抱怨的声音。被年轻人“批评”的老人低头抹泪不做反驳。此情此景,让冠领律师断定这位老人就是案件的主人公。在冠领律师细心安抚与引导下,年轻人和老人都平复下来,故事的原委也随之展开。
老人名为陈丽琴,是广东惠州人。2021年,临近退休的陈丽琴和老伴计划购买一套房屋用以退休后养老。在多方对比后,陈丽琴对锦绣地产的房屋最为满意。但该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且价格较贵,陈丽琴有些犹豫。
在销售人员的猛烈攻势下,陈丽琴很快把迟疑抛之脑后,不仅当场决定购房,还同意了先交钱后签合同的建议,用自己与老伴的全部积蓄支付了120万元购房款。陈丽琴的儿子知道后生怕母亲被骗,催促陈丽琴尽快与锦绣地产正式签订合同。好在锦绣地产按约定,在缴款三天后与陈丽琴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
虽因陈丽琴草率缴款,家人多了几分惶恐,但故事到这,总体上还算顺利。那是什么事情又引发了纠纷,陈丽琴儿子说的“合同空子”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虽然签订合同时锦绣地产服务态度良好,给足了安全感。可到了承诺交房的日期,锦绣地产却没有丝毫动静。陈丽琴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也只是回复她耐心等候。这一等,就是两个多月,彼时陈丽琴已经退休,不仅没了积蓄,还住不进新房,安享晚年的美好憧憬被现实打破。
2022年6月,陈丽琴前往锦绣地产,再次询问交房事宜,并放下“狠话”再不交房就退房。工作人员却不慌不忙地拿出《补充协议》,指出条款明确约定,由于项目建设、交楼会受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买方同意当卖方延迟交楼不超过三个月时不视为违约,超过三个月时,扣除三个月免赔期,再按照已付购房款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付违约金。
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锦绣地产不交房并不属于违约,但如果陈丽琴坚持要求退款退房,就是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陈丽琴被工作人员的言之凿凿的模样唬住,为了不承担违约责任,只好回家继续等待消息。
为了不让远在外地的儿子担心,陈丽琴隐瞒了合同的事情,只说房子还在装修,与老伴在外租房生活,直到2024年2月初,儿子回家探望时才“露馅”。儿子立即带着陈丽琴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冠领律所指派刘仁律师承办本案,这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冠领律师在了解了案情后,立刻查看了两人带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用专业视角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约定,如果买方逾期付款,就要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这与此前工作人员用以搪塞陈丽琴的相关条款对比,责任明显不对等。
冠领律师的分析让陈丽琴母子燃起希望,并在此后积极配合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冠领律师也在接手案件后对锦绣地产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另一关键信息——锦绣地产于2022年4月因资金问题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陈丽琴购买的房屋至今未能竣工验收,根本无法交付。
根据以上两个关键信息,冠领律师形成具体的诉讼策略,代理陈丽琴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因锦绣地产自身原因导致陈丽琴购买的房屋至今无法交付,已经严重妨碍陈丽琴实现合同目的,构成根本性违约,应当解除双方的合同,并由锦绣地产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明显不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锦绣地产作为提供格式条款方,为免除自己的责任,设立不合理的条款,加重了陈丽琴的责任,限制了她的权利。因此,针对违约金计算的条款应属无效,建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
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2月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陈丽琴与锦绣地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限期锦绣地产向陈丽琴返还购房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2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以120万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缴费之日计至合同解除之日止)。
陈丽琴拿着判决书再度落泪,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她因害怕违约忍气吞声,没想到,冠领律师运用专业知识,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帮她顺利解决。陈丽琴对冠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耐心为她普法的行为深表感激,也对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给出了极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