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穿着Diesel的牛仔衣,很是拉风。晚上却在微醺中唱着五月天的歌,仿佛又回到了十七八岁的高中岁月。天啊,那一首首熟悉的旋律,简直每句歌词都戳中心窝。
有一篇文章,标题很温暖《五月天,一路二十年,你是我青春中最美好的事》转眼,我们从十七八岁变成了三十出头,那些歌,那些曲,那些哼哼唧唧的唱调,随时在嘴巴,眼睛一转就自己跑出来。
那是青春的记忆,是少男少女时期懵懂的心。
蔡康永说:“如果喜欢一个偶像,一定要去看他的演唱会,亲自去,亲眼看看他。”
小心翼翼省下每一笔钱,去人生无限公司打卡赴蓝海之约,在现场奋力呐喊,大声歌唱;用听筒向最爱的人传去那首《温柔》,因那句“明明是想靠近,却孤单到黎明”而泣不成声。
阿信说:“有一天我们会拄着拐杖上台,只要你们肯把手中的荧光棒换成拐杖带来,我们还是会为你而唱。”
对,就是这首,我曾经单曲循环100多遍,听到泪流满面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