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财富自由之路二十三:认识“认识贪婪”
贪婪是什么?
贪婪就是想要原本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从经济学里面提及的是,人都是“经济人”,我们的行为都是利己、自私的。我们可能听过这样或类似的故事:
有一次,小红家烤了面包,烤得比较多,分了一些给邻居小明;第二次,小红家又一次烤面包,又烤多了,又分了一些给邻居小明;第三次、第四次都是如此;第五次,小红的面粉不够用,就只是烤了自己的份量,这次刚好小明看到了小红在吃面包,小明心中很生气,为什么这次烤面包不分给我了?从此,小明开始和小红有了那么一点小隔阂。
以上故事,可以说是一个习惯的养成过程,小明认为小红无偿分面包给我就是一个必然事件,也是她应该分给我的,因为小明认为面包就是自己的,想要原本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是贪婪。
一个有着较强“元认知能力”的人,他会更加深层次地思考,其实原本面包就不是我的,如果分给我,那么我觉得开心,如果没有那就正常的过,没有必要由情绪的变动,因为我们在情绪变动使我们注意力的分散,我们的注意力会投放在“不应该”和“奇奇怪怪”的地方。你想一下,如果仅仅因为没有分到面包,而让你原本可以用来提升自己的能力或进行娱乐的注意力都没有了,全部都在情绪波动上面,想想是不是很可惜和很可笑呢?
进而,从投资领域来讲述贪婪现象的存在。在投资领域里,“贪婪”像一个魔鬼,有着无数的化身,无所不在,几乎总是“所向披靡”。
很多人的贪婪,来自于无知。当人们想要一个并不属于他们的东西时,那就是贪婪。可是,当他们那么做的时候,很可能他们并不知道那么做是贪婪,很可能他们并不知道拿东西原本并不属于他们,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原本就应该”拥有拿东西......
在此,用利息作为例子,因为以前人们借钱是不计算利息,而犹太人不仅收利息,而且还收复利,被其他种族的人憎恨。但金钱和时间是存在着很强的关系,那就是机会成本,因为金钱是可以使用的,可以用作买来快乐、或者用于投资得到回报等等。如果我们“不愿支付利息”,那就意味着“想要实际上属于别人的钱”,这也是贪婪的一种,只是“贪婪”来自于我们的无知罢了。
上面谈论的是利息,接下来就谈论投资回报率了。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个投资回报的基本原理:
资本金额越大,获取同样收益率的难度越高。
即我们资金量越大,我们想获得和资金量较少时的相同回报率的难度是越难的。例如,我们现在有1万元进行投资,我们想赚1000元是不难的,而我们有1亿,我们想赚1千万,难度更大。所以为什么有着巨大资本的人,他们是在不断地选择这样的较高回报率的机会。
所以,在投资理财领域,经常会有这样的鼓励,鼓励资金量较少的时候,去尝试较高回报率的产品,一方面是资金量少找到高回报率的产品较易,另一方面是资金量少而即使亏损的金额也不大。于是,我们在投资的时候,在我们资金量较小时,我们会去更加关注高回报率的产品,然而高回报率意味着高风险,这是在投资分析已经成为铁律,收益和风险相互伴随,世界上不存在高回报率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而不少人都在寻找着“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想想这是否也是一种“贪婪”的表现呢?
在投资领域,巴菲特是神一样的存在,他的战绩在此就不说了,但在他的观点中:
我必须确保买到的是在长期至少获得15%复合年化收益率的股票。
这里我们需要解读一下这句话,关键词“15%”和“复合年化收益率”。
- 首先,我们来看“15%”。让我们代入巴菲特的思维,巴菲特对自己的要求是“如果能够找到一只能够得到15%复合年化收益率的股票,那我就已经很庆幸了,如果更高那就更加好了! ”巴菲特是投资界的大神,而他对自己要求竟然不是“20%”、“30%”甚至更高的收益率,因为在他的眼中,15%已经是足够高的回报率了,再高极有可能冒着巨大的风险,或者自己分析不过来超过再高的投资对象。这个也是一个投资的标准,一旦超过15%,我们的投资产品就可能面临巨大风险,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超过15%的收益,可能就不属于自己的了,那意味着就是“贪婪”行为。
- 其次,我们来看“复合年化收益率”。其实更加强调的是“复合”,就不是短期、也不是1年、2年、3年......而是长期持有、分析和调整,这个在“资本”那一篇中有所提到,判定这笔“资本”一个“无期徒刑”。
所以,从“15%”和“复合”两个词来看,我们以前以为可以“在短期获得高额的回报”是多么可笑的想法。投资行为如果想着在短期内获得巨大的回报其实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贪婪”,因为这些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的分析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往往这样的“贪婪”行为就像拿着火把穿过一个炸药厂,即使你活过来了,但你仍然是一个傻子。
一个经济学常识,价格是围绕着价值来上下波动,意味着长期投资更加关注产品的价值,如果不是长期来看的话,我们看到的是产品价格。在特定情况下,价格可能是一种“诱惑”。
“诱惑”是什么?诱惑是有价值,或起码看起来有价值,但不是“长期价值”,其实更多是反映实时的需求。
一切不属于“长期”的价值,都可以算是一种“诱惑”。我们在投资领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在投资界比较遵循的投资策略是“平均投资法”:
即在对一个产品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估后,定期定量对该产品进行投资,投资的期限为长期。
如果只是想短期获得高回报,那么我们的行为就是投机行为,我们想想投机行为更多的是涉及到“信息”(无论是利好还是不利),而信息一旦公开,意味着产品的短期高回报价值随即荡然无存。假设如果要进行短期的分析清楚是非常困难的,除非一定要和上帝来对比预测能力。(这个在之后的文章有所提及)。
无论在生活中或者投资中,我们很多的“贪婪”行为其实是来自于无知,既然是这样,我们只有一个办法了——那就是慢慢地提升自己,一步步地摆脱无知。我们在这个通往财富自由之路的过程中,其实就是一个提升自我认知的过程。我们已经知道我们始终都会成功的或达到自己的目标的,我们现阶段更多的是投入更多的耐心和坚定地使用“元认知能力”来提升自我。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