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领先者的优势变成劣势的点,就是颠覆式创新的破局点。
举个例子,诺基亚手机当年独霸全球,靠的是待机时间长、不怕摔、全键盘输入。但乔布斯判断,未来手机的最主要功能是上网,所以为了方便上网,屏幕一定要做大,什么待机时间啊不怕摔啊,都不再重要。后来,大屏的苹果手机果然火了。为了对付苹果,诺基亚也做了大屏手机,但要做大屏幕,不怕摔这些优势就要彻底放弃,这时候,优势反倒成了负担,诺基亚一犹豫,就被苹果干掉了。
再比如,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每个人分享的照片,别人都能看到。后来出了个叫“阅后即焚”的照片分享网站,让facebook很头疼,“阅后即焚”说,你不是公开分享吗?那我就私密分享,分享的图片到期自动删除,不留任何痕迹。不愿被长辈们窥探隐私的年轻人,都跑去用“阅后即焚”了。这搞得Facebook很被动,跟着变吧,会流失三四十岁的老用户,不变吧,原来的优势就成了劣势。你看,保护隐私本来是社交网站不太考虑的事,现在被小公司抓住,做成了大文章。
写到这小陋想到一个商业列子,腾讯就是很好的运用这个创新,有了一个QQ在沟通上已经好了,为什么还要做微信呢?想必就是微信里只有共同好友才能观看朋友圈的里的消息,而QQ空间不行,这又迎合了一部分年轻人的需要,你看,保持QQ原先的业务,满足了年轻人的需要,发展微信,迎合了一部分年轻人的需要,双管齐下,创造了市场,也填补了市场。
所以,所谓颠覆式创新,是要找到那个能把领先者的优势变成劣势的点,那才是真正的破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