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二一:以甄士隐家的结局见贾府结局
(红楼梦文史背景系列五)
按:本篇写于《石头记》第一回“真是闲处光阴易过……”至“……便携了妻子与两个丫鬟投他岳丈”处,主要介绍明朝崇祯十七年的历史情况,并讨论小说的写作方式:以甄士隐家的结局映射贾府结局。
《石头记》开头写甄家的结局,是作者以小见大的写法,从此也可推知,贾府的结局也基本一样。但《石头记》中贾府的结局,并不是清雍正时曹家的结局,而是南明时某一大家族的结局。这个文史背景我们得先搞清楚。
崇祯十五年形势
一、脂砚斋的逗漏
《石头记》前八十回的文史背景,红学家们已考证并认定为清康熙、雍正时期江宁织造府曹家的历史背景,这一点是可以公认的。不过八十回后,其实是南明时期的历史背景,这一点却没有多少专家认可。第一回中,作者写甄士隐家的变故,实际上影射的是崇祯十七年的事情。在葫芦庙失火的文字处,有脂砚斋在甲戌本眉批:【J140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甲戌本的批语,很少逗漏文史背景的,这是其中一条。假如甲戌本第九回仍存,那么第九回应该会更多,可惜并没有保存下来。之后脂砚斋亲评的己卯本、庚辰本在第九回也没留下什么批语。其实从版本上来看,脂砚斋应该评过五个本子。因为在甲戌本第一回有“脂砚斋抄阅再评”,意味着一七五四年之前还评过一个本子,应该为初评;己卯本、庚辰本在每册总目处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也意味着在甲戌(一七五四年)至已卯(一七五九年)之间亦评过一个本子,应该为三评。
甲戌本这条批语很重要,直接逗漏了故事发生的年代,关键在于“南直”二字。明朝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建都应天府(今南京),以应天府、苏州府、凤阳府等十四个府级单位(注:明朝时期的直隶州与府平级,有别于低一级的散州)为直隶。永乐十八年(一四二○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消北平布政使司,将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也直隶中央六部,遂称北直隶,简称北直,区域大致相当于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而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也就是南都城的意思,原京师地区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以区别于北直隶。南直的辖区基本不变,与今江苏省、安徽省以及上海市相当。这一名称一直沿用到顺治二年(一六四五年),满清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即废除南京国都地位,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南京)。所以在曹雪芹生活的年代,是不能用“南直”这一称呼的,脂砚斋在这里逗漏,实属危险之举。但其还是逗漏了,就是不想让读者误会。
明朝的南、北直隶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很多人都把南、北直隶认为是一种政区,其实是一个奇特的误解。南北直隶的府和直隶州与十三布政使司一样,都是直接归中央六部管辖的。南直隶是南京及附近府和直隶州的统称;北直隶则是京师及附近府和直隶州的统称,所以在明朝时期,南京与北平有同等的地位。
《石头记》部分读者和研究者,一直没搞懂作者明明写京城而文中却多写南方景物、贾政是工部员外郎却在南京上班的问题。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原来贾雨村补应天府的缺,是在南京上任,级别和北平的顺天府是一样的(相当于直辖市),所以贾政这位工部员外郎(副部级)在南京上班也属正常,都归中央直管。再加上曹雪芹将前半部繁华部分改成了其曹家的鼎盛时期状况,看似时空错乱,其实我们把前八十回放在任何一个朝代、家族的鼎盛时期看,把后半部放在任何一个朝代、家族的衰败时期想,再结合特定时期的特殊事物(如南北直隶)分析,就能够明白许多。
(未完待续,水木森【水目人曾】)
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