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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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的神童。
15岁的天才。
到了20岁,就泯然众人,成为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人。
惊蛰今年21岁。大学已经毕业一年。认识的人都惊讶于他年龄如此之小。
严格来说,算是无业游民。在不知名的乐团里做第一小提琴手,经常充任鼓手、萨克斯、单簧管和小号,每到黄道吉日去城郊乡下做红白喜事。有一票玩摇滚的好友,一起混迹于威灵顿街一些酒吧做伴奏,PUB、CLUB甚至BAR都来者不拒,有活就接。
惊蛰可说是少年得志。音乐世家,母亲是北京的歌唱家,父亲是国内知名乐团的第一钢琴。他自己从小念的音乐附小、附中,大学念的世界享有盛名的音乐学院,修了两年就顺利毕业,不可谓不天才,如今每日赶场讨生活,也不可谓不落魄。他倒是自得其乐,甘之如饴。父母只知他在香港搞乐队,也从不过问其他事情。
有一个大十岁的女友,是新界人,叫阿May,出手阔绰,送衣送车,不定期见面。好像很多香港女生都叫阿May,送快递的阿May,兰桂坊的贝斯阿May,楼下洗衣店小妹阿May。这个阿May和其他阿May的区别,好像也就是有钱而已。说到底,还是不怎么喜欢,但又离不开,没了她,谁来给他付每月的酒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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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May送惊蛰的第一件礼物,是一把她高中上兴趣班时用的小提琴,斯特拉蒂瓦利制作,市场均价500万美金,还带他去订做了几套西装。她希望他能安定下来,去香港管弦乐团、小交响乐团或者内地的爱乐乐团面试。香港的有钱人好像都这样,永远都不知道他们有多有钱,路上车水马龙皆是豪车,开车的女子都面容精致且自食其力。
那自己这样算什么呢?惊蛰问自己。
算是被包养吧。他自问自答。
他把那几套西装扔在一边,拿上小提琴,仍旧去了威灵顿街赶场。阿May也没有多说什么。是啊,像她这样的有钱人,也许这么一把天价的乐器也不算什么呢。
他的叛逆期来得太晚了。从小遵循父母的意志,做让他们开心的事情。一脱离他们的管束奔往社会,便露出穷凶极恶的奢靡姿态。他这么稚嫩,独立一人面对这个险恶的世界,却没有资格自怨自艾。已经成年了啊,21岁了啊。
从小父母都告诫他要听话,不要让父母操心,开场白随着年龄更换,
“你都9岁啦,是大孩子啦。”
“14岁啦,可以一个人寄宿啦。”
“都成年了,还赖在国内像怎么回事嘛。”
“20岁了毕业了,混不好别回北京。”
混不好就不能回去。那就,一直都混不好吧。
3
阿May不喜欢惊蛰那些玩摇滚的朋友。Extreme Metal、Screamo、ART POP在她看来皆是无良愤青,偏偏她对每个摇滚乐队摇滚种类了如指掌,批评起来头头是道,甚至精确到每一个四拍的升降调问题,总是能把他堵得无话可说。
“你这样的资质,不应该只在摇滚小圈子里边,完全可以去大乐团的。”阿May劝他。
“可是我喜欢啊,你就当我是叛逆期别管那么多行吗。”惊蛰说。
“好好好,我不说啦。”阿May哄他,温柔的眼睛里储埋海洋。
在阿May看来,音乐玩好了,就要去乐团,就要发畅销大碟,就要世界巡回演出,就要受邀为各国首脑表演,就要家里藏满了陈年的红酒没有作曲灵感时就打开来喝。这样的生活小资得让人难以企及,就连他的父母都不能做到,更何况他。
为什么玩摇滚呢?其实也谈不上喜欢,可能就是因为父母不会满意这样的他吧。现在连女友也不喜欢,确实是很讽刺。那要继续玩下去吗?玩呀,终有一天能让父母生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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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May和惊蛰两个人,相处的模式奇怪得很。见面只有吃饭,逛街,做爱,其他什么都说不到一起。这样看来,其实更像是长期的sex partner。他们把自己真正的一部分都藏了起来,然后拿出最世俗的一面游戏人间,看起来畅快自如。
直到今日他才知道阿May的秘密。
晚上刚演出完,兰桂坊的酒保用阿May的手机打电话给他,说是喝醉了让来接。这是惊蛰第一次进阿May的家。逼仄不足50平的小房间,狭窄的客厅还堆了一台三角钢琴,是斯坦威,零零落落全是各种乐器,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双簧管、单簧管等等,挂满了各类钢琴家的肖像,有的是原版的油画,卧室放满了各种青少年钢琴赛奖杯证书,不乏享誉世界连他都望而止步的比赛。
还有一张类似全家福的照片,左边那个老人他认识,是以前国内可说是top1的钢琴家,他年少时的偶像,似乎因为一次动乱再也没有出现过,只能从隐秘的渠道得知他的消息。其他的人也都是他熟知的有名的音乐家。
原来她的出身竟然这样……显赫。
对,是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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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岁的时候,家道中落,全家人都丧失了演出的机会,只能举家出国逃到美国,因为家庭的关系,我被禁止不能再练琴或者参加比赛。
“不知道你懂不懂那种感觉,明明好像一出生就被注定要从事的行业,突然从人生轨迹中抽离,那时候仿佛生活一点奔头都没有了,全是无止尽的黑暗。
“我和我母亲都得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抑郁症,住在疗养院里将近三年。最后母亲没有熬过去服药自杀,我一下子被惊醒之后开始学习文化课,艰难地考上了大学,贷款上完了大学,然后回香港找到了体面的工作。
“这份工作做得很好,开给我的薪金也相当丰厚,甚至比以前家中全盛时期还要好。一个人足以养活全家。可是全家人全都留在美国不愿意再回国面对不好的回忆,如今还在世的也只有哥哥。
“所以我喜欢你,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你,倾尽所有对你好,不愿你跟从前的我一样,被迫放弃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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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我是被迫弹不了钢琴的?”惊蛰问。
……
“你左手拿筷子,吃西餐时左手用刀,但是拉小提琴还能右手拉弓,听到钢琴曲时左手会不自觉在空气中弹出来,你的右手手指是不是出了问题?”阿May犹豫了大概五分钟,空气凝滞良久,终于试探性地说了出来。
7
惊蛰大学毕业之后,一次偶然的比赛发现右手二、三指用不了力气,去医院检查之后被送往精神科,说是压力太大,可是平常无压力练习时也按不下键。刚好又被父母勒令不准回北京,索性就滞留在香港无所事事,拉小提琴谋生。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能告诉阿May呢。在她眼里他一定还是个完美无缺的钢琴少年吧?
8
“阿May啊。”
“嗯?”
“能不能再带我去做套西装啊,我想去面试。”
“面试什么?”
“随便什么乐团的小提琴。”
“那钢琴呢?”
“不喜欢呀。”
9
She had blue skin,and so did he
He kept it hid,and so did she
They searched for blue
Their whole life through
Then passed right by
and they never knew
——Shel Silverstein, Every Thing On It
(完)
作者:PONP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