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一个文档,写的挺精彩的,感触颇多,现记录如下:
1-人的一生都应该经历两件事,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
2-记得2015年火遍全网的那个河南省实验中学老师的辞职信,信里这样写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曾经风靡了一时,不同的人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与理解。对前面的内容,我欣赏部分但不能全部接受,也希望这些话不要对大家造成误导。说走就走的旅行没那么容易,辞职旅行也不适合每个人。世界很大,怎么去看,是门艺术,不能随心所欲,需要深思熟虑。近处也有风景,不要一味想着远方。
《旅行者》中有句话这样写到:“无论身在何处,我们只能在我们自身寻找或者获得幸福。”
3-财务自由 VS 行动自由
自由的重要性,并不取决于它使之成为可能的行动是否具有崇高的特性。行动的自由(freedom of action),即使是从事平凡而日常事务的自由,亦与思想的自由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人们常常通过把行动的自由称为“经济的自由”来贬低这种自由的价值,这甚至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观点。但是,行动自由的概念在含义上要比经济自由的概念宽泛得多,可以说前者涵盖了后者。更为重要的是,是否存在着可以被称为纯粹“经济的”那种行为,以及对自由的限制是否能够被局限在那些所谓的“经济”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疑问。经济的考虑只是我们据以协调和调适我们欲求实现的不同目的的根据,而且从最终的意义上讲,我们欲求实现的一些目的,无一是经济的(除了那些守财奴和那些把挣钱本身视作目的的人以外)。
阿兰·德波顿曾说“旅行以及对旅行的研究可以加深人们对幸福的体验,而这种幸福,就是古希腊哲学家所说的“由理性支配的积极生活所带来的幸福”。
4-一个人精神能力的范围尤其决定性地限定了他领略高级快乐的能力。如果这个人的精神能力相当有限,那么,所有来自外在的努力——别人或者运气所能为他做的一切——都不会使他超越只能领略平庸无奇、夹杂着动物性的快乐的范围。所以说快乐也是分等级的。
贺拉斯:到海外旅行的人只是变换了气候而已, 他们并不曾改变思想意识。
4-今天回沈阳坐的同学的车,同学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了,聊天时她有句话让我甚为感动:以前在学生时无忧无虑,有时工作还能偷点懒,后来怀了孩子后就拼命努力,只希望能给孩子更多物质上的满足,现在生完孩子后,发现最重要的是身体健康,还要努力工作,但是没有那么不顾自己的健康那样拼命了·,累了就好好歇歇,给自己放放假,身体也没以前好了,注重起锻炼了,希望一家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个旅途中我渐渐学会、渐渐放下,也渐渐长大成熟。
202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