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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私有制出现、阶级分工形成以后的特定产物。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人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监狱、军队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家也就出现了。
夏王朝的兴衰
夏朝(约前2070-前1600)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
夏时期的文物中有一定数量的青铜和玉制的礼器,年代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时代初期。禹传位于子启,改变了原始部落的禅让制,开创中国近四千年世袭的先河。
中国历史上的"家天下”,从夏朝的建立开始。
原始社会中没有固定的婚姻关系,因此幼年孩子的成长中是一直跟随母亲的,过着母系氏族的生活,夏朝是在原始社会制度的废上建立起来的。
夏族的十一支妙姓部落与夏后氏中央王室在血缘上有宗法关系,政治上有分封关系,经济上有贡赋关系,大致构成夏王朝的核心领土范围。
司马迁记载“夏”是妙姓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鄩氏、彤城压、褒氏、费氏、杞氏、增氏、辛氏、冥氏、斟灌氏十二个氏族组成的部落的名号,以“夏后”为首,因此建立夏朝后就以部落名为国号。
夏朝,历史上惯称为“夏”,“夏”为夏氏族图腾的象形字。
夏启逝世后,他的儿子帝太康继位。
帝太康整天游玩打猎,不顾民事,结果被羿放逐,丢了国家。
中康逝世以后,他的儿子相继位。帝相逝世,儿子少康继位。帝少康逝世,儿子帝予继位。帝予逝世,儿子帝槐继位。帝槐逝世,儿子帝芒继位。帝芒逝世,儿子帝泄继位。帝泄逝世,儿子帝不降继位。帝不降逝世,弟弟帝扃(jiōng,平声炯)继位。帝扃逝世,儿子帝廑(jǐn,谨)继位。
帝谨逝世,立帝不降的儿子孔甲为帝,这就是帝孔甲。
帝孔甲继位后,迷信鬼神,干淫乱的事。夏后氏的威德日渐衰微,诸侯相继背叛了他。
上天降下两条神龙,一雌一雄,孔甲喂养不了它们,也没有找到能够饲养的人。
陶唐氏已经衰败,有个后代叫刘累,从会养龙的人那里学会了驯龙,就去侍奉孔甲。
孔甲赐给他姓御龙氏,让他来接受豕韦氏后代的封地。
后来那条雌龙死了,刘累偷偷做成肉酱拿来献给孔甲吃。
夏后孔甲吃了以后,又派人去找刘累要肉酱,刘累害怕了,就迁到鲁县去。
孔甲逝世后,儿子帝皋继位。帝皋逝世后,儿子帝发继位。
帝发逝世,儿子帝履癸继位,这就是桀。
他是个有名的暴君。他不但不讲德行,反而用武力伤害百姓,民众都不堪忍受。
他曾经将自己比作太阳,并对别人说:“我会像太阳一样永远不会灭亡的!”百姓们听说后,指着太阳气愤地说:“你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才能灭亡啊?我宁可与你同归于尽!”
桀还曾经将商族的领袖汤囚禁在夏台,最后商汤被释放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后,开始注重修行德业,勤于政事,力量不断壮大,诸侯都前去归附了他。
最后商汤率领军队去征讨夏桀,夏桀战败逃到今河南封丘东部地区的鸣条,后被放逐而死。
桀临死时还对别人说:“唉,我真后悔当初没有在夏台把汤杀死啊,使我落到了这个下场。”他丝毫没有觉察到这一切是由于自己所犯的错误造成的。
自此夏朝的历史结束。
夏后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其下属的军队、官吏和监狱等,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
在原始部落制度逐渐解体的过程中,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对夏朝的一种摧垮力量。
世袭制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就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
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
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们所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各级贵族之间,依姓氏的区别建立各自的宗族关系。
这种宗族关系,虽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辈份高低和族属亲疏关系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礼记·祭义》言,“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反映夏人对官位的重视,也从侧面说明夏代的职官已有明显的高低等级区别。
文明的孕育和文化的发展
炎帝开启了华夏的农耕文明,黄帝联合炎帝统一的黄河中游;而黄帝大战蚩尤,经过第一次被记载的大规模战争,统一了黄河下游。
禹治水兴农业,固国强本后;启经过大战,征服甘地有扈氏,统一了黄河主要的中下游区域。
自文明诞生之日起,社会的发展由分向合,便伴随了系列的兼并和战争。
战争的规律,均是生产力强盛一方的势力发展需要。
而这种文明所孕育的文化,则反向由一持续走向了更大范围的裂变。
传说,大禹治水时,洛河里浮出一神龟,背上长有纹、圈、点,自列成组,而成洛书。
《尚书》中《洪范》篇记载,大禹对洛书进行了阐释,丰富伏羲所创河图八卦的八方内涵。
鲧禹治水,是经过失败的实践总结,而得出的系统化的治理经验。
禹治水以导为主,依据地势高低排除积水和疏浚滞淤,使沼泽“渥地”改变成“桑土”良田。
这一贡献,使得夏代农业,迅速发展到了很高的文明程度,进而畜牧业也得以发展,而马的饲养受到很大重视。
其治水区域大致在当时夏部族聚居的中原地区,即今河南省和山西省南部。
原始氏族社会末期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早期的人们聚落遗址,多分布在浅山区和丘陵地区河谷两岸的台地上,而龙山文化中期与晚期的聚落遗址,数量较前显著增多,且多分布在靠近河岸两侧地势比较低的地带。反映了治水,给当时社会所带来的变化。
《论语·太伯》说禹“尽力乎沟洫”,《国语·周语下》“嘉祉殷富生物”和“养物丰民人”,都是追述夏禹的治水,不仅减少了洪水泛滥的灾害,而且又引水灌溉农田,使夏代的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农业的发展带动了农具的发展。
夏代农业生产工具以木石工具为主,兼有一部分骨器与蚌器。
出土的石制农业生产工具中,石铲和石刀的数量为多。
石铲皆为扁长方形,多在中部钻有一两个圆孔。
这种带孔石铲安上直柄可作掘地翻土的石锸,绑在前端带有钩状的木柄上,又可作为石锄。
用于收割农作物使用的工具中,以石刀数量最多,石刀较以前的改进之处也是在石刀中部钻出一个或两个系绑木柄用的圆孔。
锄耕等用于农业生产的工具改进,是的夏代的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重大变革。
伴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日渐丰富起来。
烧制陶器,琢磨石器,制作骨器、蚌器,冶铸青铜器和制作木器等各种手工业得以发展。
在文献中,有夏代冶铸青铜器记载,如“禹铸九鼎”和夏后启命人在昆吾铸鼎。
此外,制造木器、玉器,以及纺织和酿酒等,在夏代都可能已得到了独立的发展。
二里头文化铜刀,还不能判定是夏时期文化。
夏代青铜器形式非常接近陶器,因铸造青铜的历史不长,所以还未形成规范,所铸青铜器物有点像陶器,没有很多花纹,只有些小圆点和刻画简单的线条。
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为巩固夏王朝的统治,奠定了物质基础。
物质基础的保障,为启讨伐并征服有扈氏,一统黄河上游于甘地提供了保障。
《史记·夏本纪》云:“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意思是说,启在战争开始之前,召集臣属,声讨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诫将士,要忠于职守。立功者赏,违命者严惩不贷。启灭有扈氏之后,诸侯皆臣服。誓词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军队将士的称谓。
至此华夏文明,在黄河流域得以长足发展,进而走向繁盛。
一统的同时,也对社会治理不断提出新的课题。
夏实行“五十而贡”的税收制度,各部落都要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中央政府纳税。
九州的五服贡赋是夏后氏的主要经济来源,“夏后氏官百”中有诸多官员专司赋役征发。
后世的井田制度在夏代也已经存在,只是尚未大规模推广。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国曰:“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郑玄曰:“左,车左。右,车右。”“御”,集解引孔安国曰:“御以正马为政也。”
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蔡沈《书经集传音释?甘誓》云:“古者车战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击刺,御者居中,以主马之驰驱也。”此种由左、右、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一直延续至商、周时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见诸文献的有车正、牧正、庖正等,分别为管理车辆、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曾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为之庖正。”
夏朝设置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墨子·耕柱》记载夏后启铸造陶鼎于昆吾时曾通过他的卜官,翁难乙,求问天神。
《夏书》载,“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夏后向四处巡征诗歌和意见的官员称作“遒人”、“瞀”、“啬夫”应该都属于“工”级的小吏。夏后可能还有专司占卜卜筮的“官占”。
《夏书》又载,“辰不集于房,瞀奏鼓,啬夫驰,庶人走。”讲述发生日食的时候,有“瞀”官击打大鼓以示于众,官吏和庶民各自奔走相告。
夏朝有监狱。《史记·夏本纪》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索引曰:“狱名”。
夏朝有掌管天地四时的官吏。《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云;“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之官。”
《尚书·夏书》中有关于设官分职过程的概述,载道“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夏王还临时委任臣属执行专门的使命,犹如后世之钦差大臣。
《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解引孔安国曰:“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郑玄曰:“胤,臣名也。”夏朝已制定刑罚。
《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盛行于周朝的井田制度的在夏代已经形成雏形。
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君主所有,分配给奴隶庶民使用。
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的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读到这里是不是能找到一些人民公社的影子。
国家的产生
文明孕育着文化,文化是广义的统治秩序、是规范,运行则成铆钉,亦现规律。此规律不尽完美,一旦细化到压迫,便产生了适应性与否的必然诉求。
当诉求的不到释放,便会形成规律的适应性调整。个体出于生存需要会约束着个性,而去适应便于统治的共性统一,这其中暗含着真实的个性诉求。夏桀jié,失衡性暴政,成为了促使这一规律修正的终极开端。但政权的消亡规律,并不决定国家的消亡。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私有制出现、阶级分工形成以后的特定产物。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当专门从事管理并因此而需要一个强迫他人意志服从暴力的特殊强制机构(监狱、军队等)的特殊集团出现时,国家也就出现了。
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社会在矛盾中发展,当阶级消失,国家消亡,只是阶级斗争这个矛盾没有了,而不是所有矛盾都没有。
比如人的需求是无限的,社会的生产力是有限的,需求与生产力的矛盾就是一个永远也不会消失的矛盾,在这个矛盾的促进下社会仍在发展。
在原始社会中,
于个体而言,个人无法适应自然而独立生存。
群体生活,必然产生分工和分配;
分配均等化的不可能,决定着阶级的出现。
而阶级的出现,为了维护阶级的统治权威,决定了暴力行为的必然出现。
于群体而言,弱小的群体是无法维系生存资源的需求和保障的。
不同群体之间,必然再次产生分工和分配;
分配均等化的不可能,则决定着群体性阶级的出现。
而群体性阶级的出现,为了维护强势群体阶级的统治权威,决定了暴力机构的必然出现。
因此国家的产生,正如马克思主义所言:
国家的产生主要是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冲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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