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今年5月30日凌晨1点54分和上午6点53分,微博网友“小岛里的大海”发布两条博文,称其患哮喘的六岁女儿被广州市白云区某学校的班主任体罚,长跑学校足球大操场十圈,致孩子呕吐、呼吸困难并吐血,晚间被送入医院抢救,并附上了带血的衣服、鞋子和就医等图片。该网友还爆料班主任索贿受贿6万元且对其进行了殴打和威胁。
这两条博中的虐待体罚、索贿受贿、带血迹衣服的图片使得人们的共情心理和正义感立即被点燃,获得了大量的“转评赞”,其中关键词很快登上微博热搜榜,瞬间网络热度直线上升。据不完全统计,该话题在微博被网友阅读超过5亿次。许多网民在网络平台上表明立场,不仅辱骂涉事老师,还公开质疑教育部门和警方,舆论几乎一边倒。
当天12点31分,微信公众号“广州白云教育”发布《声明》,表示“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环球时报、广州日报等权威媒体也开始跟进这一事件。但相关部门的首次回应,未能有效平息网络舆论的质疑和过激情绪,网络评论矛头仍直指“维权靠舆论”。
5月31日凌晨1点44分,广州白云警方通报关于网传广州市白云区一名教师涉嫌体罚学生一事。经调查取证,发帖人刘某(微博名:小岛里的大海)承认其微博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据接诊刘某女儿的医院反映,就诊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均未提及哮喘病史和吐血的情况;刘某目前亦无法提供其女儿哮喘诊断的有关病历证明。同时,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了刘某涉嫌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的相关证据。
广州白云警方的通报内容呈现了与刘某微博所述截然相反的事实,网友们开始一边倒地对刘某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血衣、购买炒作消费网民同情心的恶劣行为表示强烈谴责。仅仅不到一天时间,网络舆论就形成了强烈反转。
6月1日,广州白云警方通报:“关于刘某故意编造谎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事,经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查明刘某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通过注册微博、微信账号方式冒用其他家长身份恶意散布传播,并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从而达到迫使学校开除涉事老师、索要赔偿等目的。鉴于刘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问题分析
今年9月29日和11月20日,白云区法院分别对被告人马某、刘某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上述事件中,为进行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刘某向马某支付760元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马某将该业务转包给一非法网络平台,致该微博被转发140万余次,#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至吐血抢救#微博热搜被网友阅读5.4亿次,讨论19.6万次,引发网络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三、问题解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马某犯罪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马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马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刘某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刘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一审宣判后,马某和刘某均没有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四、小结
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不断普及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广泛应用,网络已快速发展成为新兴的虚拟公共场所。当网络秩序出现混乱时,法律将发挥其纠错和保障秩序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刘某因其在微博持续编造其女儿遭受老师体罚致吐血的信息,并花钱雇佣马某扩大散布,引发网络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马某因明知刘某花钱让其散布的信息系虚假伪造,仍然协助刘某散布,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结果既打击了制造谣言的造谣者,同样严惩了散播谣言的“网络推手”,打击惩治违法者只是手段,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和扩大守法者的自由,以期实现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