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十字镇》-那个写出完美小说的男人

读完《斯通纳》之后,我接着读了“那个写出完美小说的男人”的第二本书《屠夫十字镇》,本来打算接下来读第三本获得国家图书奖的《奥古斯都》,可是微信读书没有资源,晚点要想点其他办法找一找了。

一口气读完《屠夫十字镇》,有一种淋漓尽致的畅快!相比较《斯通纳》的阴郁晦涩,《屠夫十字镇》要简洁精彩的多。如果不是提前得知,很难想象这两本书是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两本书的故事内容也相差极远。

《斯通纳》讲的是大学教授的故事,《屠夫十字镇》讲的则是美国西部屠杀野牛的故事。虽然内容相差甚远,可是从《屠夫十字镇》的文笔中,还是能找到《斯通纳》中的影子。

与《斯通纳》的温文儒雅相比,《屠夫十字镇》是西部,狂野,跟荒野求生一样,想要脱离原来安逸舒适的生活,寻找另一种可能,但最后什么也没找到,前途依然茫茫,路在继续,心也跟随。

《屠夫十字镇》的故事也极为简单。讲述了一个刚刚继承叔叔遗产的年轻人-安德鲁斯,来到美国西部的大草原,通过参与猎杀野牛,获取野牛皮的故事,从而在其中找寻自我的故事。故事虽然简单,但内容极其活泼生动,精彩绝伦!其中的过程和结果,也耐人深思。


图片发自简书App

本书有将近一半的内容都是在去捕杀野牛的路上。说来好笑,刚开始读的时候让我有一种去“朝圣”的既视感,而在途中的大部分时间也让我想起了电影《冈仁波齐》。

旅途的艰辛与旷野的壮丽相映生辉。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雄伟美丽,令人心旷神怡,然而也充斥着危险。满眼的碧绿与毫无标志性的草原,也让人迷失自我。持续不断地骑马奔驰,让人渐渐感受不到前进的方向,大自然像一副美丽的画卷,随着平原的高低起伏,这幅画卷也在来回的起伏变幻。而自己则像是静止不动地躺在这幅画上,感受着画卷的伸展起伏。

而长时间马背上的骑行,臀部和大腿持续不断地颠簸厮磨,渐渐从不舒服到疼痛,从剧烈疼痛、骨头和皮肤像是被千百根针扎般的痛苦,再到慢慢地麻木,没有了感觉。

在旷野长期地赶路,也会面临找不到水源的困苦。从口渴舌燥到极度失水,从嘴唇皲裂、满是血丝到精神萎靡、神情恍惚,在即近崩溃的情况下,突然找的水源的心情,该会有多么的畅快呀!然而在绝处逢生之时依旧暗藏危机,身下的牛马牲畜,对水源的感知也同样灵敏,它们也会失心疯般地冲向水源,你一定要留意小命呦~



到达山谷之后的捕猎生活,让我想到了《荒野求生》的贝爷。搭建临时的棚屋遮风避雨,无时无刻保持火苗的旺盛,以及在荒野中捕杀猎物,求得生存。

然而他们的捕猎,不只为了生存,更是为了生计。五千头野牛的猎杀,只有他们四个人完成,长达一个月的时间。一人拿猎枪射杀野牛,两个人剥皮,另一个人生火做饭打理杂事。

我难以想象,持续不断地杀生,不眠不休地剥皮,是种怎样的心情。更加难以想象,将近五千头野牛的尸体,躺满整个空旷的山谷。我想是秋季整片枯黄色的画卷,上面大片大片的黑色墨迹,走近一些,遍地都是巨大的剥了皮的野牛的尸体,苍蝇嗡嗡,蛆虫满满,恶臭冲鼻刺眼,该是多么震撼的画面。

仅仅为了牛皮,为了那么点皮革,无数无辜的野生动物惨遭近乎灭绝的猎杀。这样涂炭生灵,不仅让我想到了战争,主角在即将离开“战场”的时候,内心感觉有“什么东西”遗留在了这里。

这让我想起了《斯通纳》中对战争的描述:

一场战争不仅仅屠杀掉几千或者几万年轻人。它还屠戮掉一个民族心中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失而复得。如果一个民族经历了太多的战争,很快,剩下的就全都是残暴者了,动物,那些我们——你和我以及其他像我们这样的人——在这种污秽中培养出的动物。

我想这大概就是失掉的东西——人性。



他们也为此经受了痛苦折磨。先是为了将最后的一小部分野牛捕杀干净,而错过了离开山谷的最佳时机,冬季来临,大雪封山。他们几乎快要被冻死,仅靠着野牛皮的包裹,三天不吃不喝,勉强撑了过去。接着长达六个月的冬季,他们只能麻木而空虚中度过,无所事事地躲在棚屋之中,漫天的白色刺伤双眼,他们寸步难行。

勉强挨到了春季,他们兴致勃勃地满载而归。金钱财富,柔软的床垫,可口的食物,女人与烈酒,尤其是熟悉的家乡带来的自由,都令他们兴奋异常。然而秋季干涸的河流,因春天的到来而变得湍急,同伴被流木击中,和满车的牛皮一块被急流冲走,马车四分五裂,同伴凶多吉少,他们失去了这一切,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收获。

回到屠夫小镇,十个月的变化天翻地覆,所有的一切物是人非。牛皮由于供过于求,成了堆积如山的废品,主角则在一番怅然若失中踏上了新的旅途。



主角从一开始选择远离都市,在旷野的大自然中找寻自我。作者约翰·威廉斯在这本小说里解构了自然崇拜和超验主义,同时也讲一个屠龙少年没有变成恶龙的故事。安德鲁斯没有寻找到想象中的自由、美好、希望和活力,但是并没有因此沉沦,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永恒的自我,唯有不被追求本身所累、所麻木和异化的自我,唯有不忘初心,累积经验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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