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但“喜欢”原本就是件很挑剔的事情,书的种类很多,我只喜欢其中那么一部分,即是以叙述方式去铺垫一个故事,故事里有好的坏的各色的 人,有完美或者悬疑的不同结尾,然后给人以微波涟漪或惊涛骇浪。
《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是一本名著了,关乎种族歧视。它从孩童的视觉,述说一个杀死纯良无辜的“知更鸟”的故事。里面最动容我的一节是在课堂上,面对盖茨小姐向学生们讲述犹太人如何被残忍迫害时表现得极为愤恨,而斯科特却迷茫了,为什么黑人被迫害时,大家视而不见,在面对同样被迫害的白人时,却心生怜悯和愤恨呢,诚然,被迫害的人一样可怜,但是大家的内心好像都失衡了。
我喜欢芬奇一家里的所有人以及怪人亚瑟,他们善良不封建,他们愿意挺身而出救他人。在那个时代因为历史的缘故,美国内战结束很大一定上也是因为林肯宣读了解放《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但是即使过去很久,两个种族之间的差距也很难被拉近,林肯解放了黑人,在地域上黑人与白人依旧不能被平等对待的,南方就更甚了。黑人与白人打官司,即使黑人无辜,但是仍然不会打赢一场清白无罪的官司。但人做恶,不见得社会也是恶的,还是有人在努力去维持正义,哪怕明知道是在做无用的一切,像阿蒂克斯一样在努力去“迈出第一步”,像我们喜欢说“黎明终将到来”一样。
有次午休和同事外出吃饭,一路上挑了很久才终于决定去吃石锅拌饭,店里的老板娘一是个爽朗的东北人,我和同事一边聊着各路的八卦一边悠闲的吃着饭,在我们旁边坐着两位男士,他们一边吃一边和老板娘聊天,看起来关系不错,应该是老客了。结果等他们走了以后,老板娘才一边叹气一边对我们说,其实他们根本不是我们眼中的老客,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位是某外卖公司的业务员,总在这条街上吃霸王餐,这次还带了一个外人。本来老板以为他们会客气一下给钱的,结果一点也没客气的吃完就走了。做我对面的同事一直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我低着头默默吃着我的饭。
其实这本书真的对我来说不算有“教育意义”,但是社会氛围很显实。在一个大染缸里,人情世故就在这里,即使是滴在清澈不过的水流,也终究难改人情冷暖真假难辨。只有水流坚持不懈不断冲击淡化,黑色的染缸才会慢慢淡化,这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但“黎明总会到来”,需不急不躁,需慢慢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