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出版社今年四月出了一套“明清艳情小说”,四辑(四本),收十一种小说,第一辑名“株林野史”,其中收《株林野史》、《载花船》、《绣屏缘》;第二辑名“闹花丛”,收《闹花丛》、《禅真后史》、《刘生觅莲记》;第三辑名“浓情快史”,收《浓情快史》、《杏花天》、《花间三妙传》;第四辑名“昭阳趣史”,收《昭阳趣史》、《绣戈袍》。
四本的封面画各不相同,但在每一本封面左下角都印上一斜签条,上书四个粗大黑字:“皇室孤本”。如此行事,自然要引人注意,既出自“皇室”,又是“孤本”,其身价当然非比寻常了──可这却是欺骗!
如果只是单纯摆摆噱头,玩些小书摊上挑帘招摇的把戏:中国的《玫瑰梦》!比《金瓶梅》还《金瓶梅》!这还看得过去,谁都明白,这无非是为了买卖而故弄玄虚,耸人听闻。可这套书一本正经在封面写上什么“皇室孤本”,这就不对了,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
笔者知道长江文艺这套书的由来,知道编印者所依据的底本,底本就是──台湾天一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出版的“艳情小说专集”。
“艳情小说专集”不是独立专集,而属于一套大丛书:“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初编”由天一出版社“编辑委员会主编”,“艳情小说专集”是其中第十八辑。
天一社这套影印的“艳情小说专集”共有二十四种,除长江文艺出的十一种以外,另十三种是:《绣榻野史》、《如意君传》、《痴婆子传》、《肉蒲团》、《灯草和尚》、《浪史》、《春灯迷史》、《怡情阵》、《桃花艳史》、《宜春香质》、《弁而钗》、《欢喜冤家》、《僧尼孽话》等。
“初编”名之为“善本”,可能是就台湾一地而言的,如以整个中国所藏来看,却未必,至少就“艳情小说专集”来说如此,因为大陆上有更早、更好、更多的版本存在。
天一版“艳情小说专集”,多为抄本和刻本,抄本如:《浓情快史》、《昭阳趣史》、《灯草和尚》、《春灯迷史》等;刻本如:《刘生觅莲记》、《花间三妙传》、《肉蒲团》、《宜春香质》等。还有少数排印本,如:《绣榻野史》、《株林野史》,孙楷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中载:《绣榻野史》有“一九一五年上海图书馆排印本”;《株林野史》有“上海小说社排印本”,天一社依据的也就是这两个本子。
另有两种为“出口转内销”:《如意君传》和《痴婆子传》,是日本“明治”年间印行的本子,《痴婆子传》跋上写明。《痴婆子传》,《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中说有“日本刊本”;孙楷弟作于《书目》之前的《日本东京所见小说书目》中对此书有更详细说明,孙所见《痴婆子传》是“日本京都圣华房刊本”,并说明:此书“序署‘乾隆甲申岁桃浪月书于自治书院’,则自中国乾隆本出。”天一版影印的显然就是这个“日本刊本”、“日本京都圣华房刊本”。《如意君传》,孙未曾说明有日本刊本,但天一版《如意君传》与《痴婆子传》字体、格式完全相同,可以断定是同一出处。
天一社这套用宣纸精装影印的“艳情小说专集”有价值吗?有价值的。尽管其中所收小说本子年代不一,抄刻有别,但却是所依据本子的原样影印,因此也就更好地保存了这些本子。其中的印本、刻本虽不难找到,可抄本就难说了,而且在严格意义上,不会有完全同样的抄本,这是价值之一。另一价值是普及,通过影印,可大大方便明清小说研究者以及其他有兴趣的读者,这些小说中的绝大多数,即使在大陆,因为没有新版,且又是所谓“禁书”,一般人看不到,在台湾一地,就更是如此了。
“艳情小说专集”是“初编”第十八辑,前面十七辑是什么名目,第十八辑以后是否还有,不曾关心,但据笔者猜想,各辑的分类,大概不外乎沿袭孙楷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中的分类,根据内容及长短分,大类四五种,小类二十种左右。
“艳情小说”相当于《书目》中哪一类小说呢?相当于《书目》中“烟粉小说”大类中的第四小类“猥亵”小说。《书目》在“猥亵”类下罗列了四十二种小说,“艳情小说专集”收入其中十五种,十五种相对于二十四种,超过“专集”一半以上。由此可断定,天一版的“艳情小说”即《书目》中的“猥亵”小说,也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淫秽”小说。
再回过头来谈这套长江文艺版的“皇室孤本”。
为何能肯定地说,长江文艺排印版依据的就是天一版呢?有如下证据:
一、长江文艺版的“明清艳情小说”所收十一种小说,均为天一版所有,无一例外。
二、名称相同。这类小说有许多名目,如:情爱小说、烟粉小说、人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秽亵小说、色情小说,这些名目更为常见,长江文艺版却只取“艳情小说”名目,显然是照抄天一版。
三、天一版所收《载花船》仅四回,演一个故事;长江文艺版《载花船》也同样,四回演一相同的故事。实际上,天一版《载花船》只是残本,《书目》载:《载花船》“四卷十六回”,不过孙楷弟只见过“三卷十二回、卷演一故事、有图”的“日本藏石武四郎藏刊本”和“八回、演二故事、篇第与上一本不同”的“另一坊刊本”。“四卷十六回”本的《载花船》至今还没人见过。天一版四回本的《载花船》来自何处?是英国博物院所藏本子。据柳存仁《伦敦所见中国小说书目提要》,这个本子是四回本,抄本,其回目、格式与天一版的完全相同。还有一细微处,更可证实,柳言:“……抄本,只有四回。第五回在本子上只有第五回三个字,下面便没有字了,”天一版《载花船》正是如此。这些情况,长江文艺版编者似乎全不知道,自然也没有见过其他本子,因此,也就把这个实际上是残本的天一版四回本,当作是完整本子而依样照录了。
四、天一版《禅真后史》,也是一残本,从四十八回到五十六回。全书六十回,分为十卷,每卷六回,残本是第九卷。长江文艺版《禅真后史》恰恰也是这六回,但重新作了编排,依次分为第一、第二……第六回。这不是欺骗,在后记中编印者说明原书六十回。可既然知道残书,为何不出全书呢?没有说明。但显然是与《载花船》同样原因,天一版只有六回残本,长江文艺版无法为无米之炊,自然只能象天一版一样“残”了。
五、《绣戈袍全传》一书,从内容上看,没有什么“猥亵”成份,孙楷弟将其收在“猥亵”类中是个错误。天一版将其收入“艳情小说专集”中,也是个错误,《绣戈袍全传》除了没有“猥亵”,也没有“艳情”。天一版的错误是孙楷弟错误的延续,可以原谅。但长江文艺版再将其收入“艳情小说”,却是存心欺骗,且是愚蠢地行骗。说其愚蠢,不是指编印者不知道《绣戈袍全传》非“艳情小说”,说愚蠢,是因为大陆前几年已出过《绣戈袍全传》新排本,既出过,你再装进“明清艳情小说”、“皇室孤本”中,不是容易被读者拆穿把戏吗?读者知道这个《绣戈袍全传》非“艳情小说”,也就连带着不相信其他“艳情小说”,不买你的“艳情小说”。这样的行骗,从编者角度考虑,是太不划算了,所以说愚蠢。为何要这样做?可能是篇幅不够,只能拿来充数。再说,反正有天一版“艳情”在前,于此也就可看出长江文艺对于天一的死心踏地了。
其他不谈,仅就以上五点,即可断定:长江文艺版所谓“皇室孤本”,根本不是什么“皇室孤本”,而是天一版“艳情小说专集”。事实上,以上所做证明可能是多余的。因为仅仅凭“皇室孤本”这几个字,就可断定其是谎言。稍有一点读书常识的人都知道,“皇室”中岂会收这类小说?中国皇室后宫尽管可能昏聩颟顸,荒淫无耻,尽管可能抢掠搜刮各种奇珍异宝、古玩秘籍,但小说是不收的,更何况这类“艳情小说”?不要说“皇室”看不上这类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无甚价值的“艳情小说”,即使当时一般读书人,对小说──无论什么小说,都是不屑一顾的。“皇室孤本”,“艳情小说”?实在是笑话!
老步补记:
这篇文章没有发表过。
十余年前,为筹办一份通俗性读书杂志,邀集了一些朋友写一期稿,自己也写了两篇,这是其中一篇。杂志最后没办成,文章也就丢在一边了。
这套长江文艺的“艳情小说”,记得出版于上世纪末尾几年,今天的年轻朋友可能不知道,台湾天一版可能就更不知道了。
没关系,老步准备撰写一本明清淫秽小说研究的小书,其中主要材料就来自天一版,有兴趣的朋友,等着老步出手。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