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小的时候,经常被教育的一句话是,做人要谦虚,要低调。是的没错,傲慢的人总是那么惹人厌烦,仿佛是个高压锅炉,向四周喷射着蒸汽,让人感觉压抑难堪,然后莫名的怀疑自己。当然,没人喜欢这种感觉。成功人士人生启示录里总有一条是谦虚低调,挂在目录首页最显眼位置,黑体加粗。而电视剧里的灵魂英雄人物总是有着低沉的男中音,深沉的眼神,一张面无表情带着法令纹的大众脸,衣服色系黑白灰,在人群中就消失不见,从第一集到最后一集,台词加起来不过一页,最后凭着默默奉献,兢兢业业,谦虚低调成为人生赢家。而那些张牙舞爪的,开场恨不得加鼓风机,低音炮的,却活不过三集。
小时候,我就是那个熊孩子。小学五年级时被老师说傲气,语文老师更是找到我妈,咬牙切齿地数落我的"罪恶",并断言我今后不会有大出息,并且在最后升级考试以后特意找到我并不理想的成绩,在办公室里当着所有老师的面轻蔑的把我和第一的各科成绩做比较,因为我在我们班考了第二。至今我还记得那个下午,残阳透过窗子射进屋里,照在我身上,但是我丝毫感受不到一起暖意,浑身战栗,那种羞耻感如毒蛇吐着黑色的信子撕扯着心里最柔软的部分,刻骨铭心。后来时隔多年,我知道,被撕咬的是我的自尊。
可惜结局并不像那些热血传奇,从此我卧薪尝胆,励精图治,成功走上人生巅峰,而是同那些普通的故事一样,在皮格马利翁效应下,恍恍惚惚的数日子,有小惊喜也有小坎坷,而这段经历也只是在心里深处,偶尔蹦出来,像走马灯一样过一遍,印证着我的平凡却不羁的悲惨事实,提醒着我去沉默去妥协去安分。
真正的转折是遇到一个女生。
她身材普通,脸上蹦跳着几个小雀斑,一笑嘴角就咧到了耳根后。但自带超强气场,热情隔着几条街就感受到热浪袭来。她的生存秘籍就是过得让自己舒服,换句话说就是不和自己过不去。明白自己有毛病有缺点,但不会把它当做全部,更清楚自己有自己的优点,更值得更好的生活。所以每天都过得活色生香。
姑娘你可以过得张扬,张牙舞爪不是一种瘟疫,而是个性的一部分,不要去刻意改变,痛苦的纠结,每天揣摩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又越线了,那种行为是不是又欠揍了,你唯一需要做的是去充实自己。
自信与骄傲是一对孪生兄弟,但他们却有本质的区别,前者让人舒服的原因是有真才实学,人性高尚,后者让人反感的原因是自视甚高,把自己的优势和别人劣势比较得来的优越感,不懂装懂亦或一知半解,缺乏行动力还爱吹嘘。所以任何个性都不是一两个品质所能决定,重要的是人性的坚守与舍弃。
姑娘,当你的人性配的上你的心气时,当你的才华配得上你的眼界时,你可以骄傲,忘掉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忽略那些指指点点和闪烁的眼神,大踏步地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