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19岁,放假回家。父母以帮忙收拾为由,翻开了包,收缴了身份证。告诉儿子,明天去检查身体,后天去乡里参加婚礼并且是敲鼓拿钱,后天……直到开学。整整一个寒假,没有空闲的时间,美曰其名 “锻炼”。
儿子不满,说不想去。母亲叙叙不止,一刻三遍。儿子怒,大吼不愿。父暴起揍之。曰:“用了我的钱,就得听我的规矩。不用讲道理!”子不忿,欲要身份证,自行去打工,不予。
父母以断钱为要挟,迫不得已,第二天检查身体之后,以小病而求开刀。儿子不肯。身份证在他们手里我就天天要听他们的安排,断绝小时情谊关系,取得利益朋友。若刀伤加身,动弹不便。恐不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儿子故不语,此时,母呼父洗碗,父呼子洗碗,儿子去厨房柜台,没找到碗,回去看手机。父大呼儿子懒惰,儿子大呼冤枉。父以子态度不逊为理,又欲打之,儿子挡住。父又想下死手,儿子终心软,放手。却又被扇一巴掌。欲离家,身份证不在,报警警不应。此时父母美曰其名为子好,儿子不懂事,什么都要听他们的。
在我看来,这是掠夺儿子的时间与自由来满足自己的支配欲与占有欲。完全不考虑儿子是个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把他控制住,威胁儿子去做父母想要他去做的事,还美曰其名为他好,这种人支配去神经病院度过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