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根据《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成立本罪。本罪是具体危险犯,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才成立犯罪。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1)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食品。(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3)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的食品。(4)包装材料、容器被污染的食品。(5)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本题中,客观上,该超市将过期食品卖给顾客,导致多名顾客受到轻伤,已经满足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客观要件,该罪客观上只要求造成具体危险,而该超市已经导致了实害结果。但是,主观上,该超市没有犯罪故意,而属于过失行为。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为之。因此,该超市不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此外,刑法只规定了过失致人重伤罪,没有规定过失致人轻伤罪。该超市过失导致顾客轻伤,不构成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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