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化人”,似乎和一个人的年龄性别,身份地位,学历高低,以及民族国家,甚至宗教信仰都无甚大关系。成为“文化人”似乎也是一件很“个人”的事情。
梁晓声先生对做为“文化人”,或者说一个人有无文化应该具备这样几个基本标准,也可以说是显著特征,或由内而外的基本表现。
第一个显著特征:植根于内心的修养。这好像是一个基本前提,一个有文化的“文化人”首先要有修养。一个人有修养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在某一方面小猫小狗也表现的很有“修养”。
第二种基本表现是:无需提醒的自觉。做为一个有修养的“文化人”,这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以企及的目标,更不是什么难以达成的崇高理想。试看小猫小狗,在主人的训导下不也定时定点的“要求自己”么?偶尔不小心跑到野外,在无人关注的情况下,更无需谁去提醒,便很自觉的掩埋自己的排泄物。难道说这不是一种“慎独”的具体表现么?“勿随地吐痰”,“勿随地大小便”,“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公共场所,请勿吸烟”。这些基本的社会公德,做为一个“文化人”,自然也是无需提醒的。
第三个基本标准:有限制前提的自由。
这是一种充满人情味的标准。一个人的自由当然要有所限制。无限制的自由对别人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至少对别人是一种妨碍。妨碍别人的“自由”自然要被限制,也自然被律法所不容。如果你我都是“文化人”,我们的自由务必是要有所保留的。
最后一个特征尤其可贵:为他人着想的善良。这是一种推己及人的高尚情操!有谁为了成全别人而委屈了自己?有谁在考虑自身的同时也体量他人?又有谁减损了自己增益了对方?善良不是独占,善良是善于分享,考虑给予,愿意付出。
以上做为一个“文化人”的几点意见我们能做到吗?我们愿意成为这样的“文化人”吗?你我他谁是这样的“文化人”呢?
让我们去寻找,去发现,去成为“文化人”。这是对人的基本定义,也是做为一个人的,有别于其它物种的特有品格。
究竟谁是“文化人”呢?答案在远方,在脚下,答案在你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