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债务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长期以来,村级债务为我国建设农村、振兴农村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但对有些地区来说,村级债务逐渐有积重难返的趋势,村级债务的持续增长、无序蔓延,不仅会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基层的社会治理。
在宏观层面,我国村级债务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后期债务规模开始大幅度提高。村级债务历史原因主要是村集体与村民、内部成员形成的债务,村集体与上级相关部门形成的债务,以及历史上村集体企业、村级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产生的债务等,这些债务历史遗留、多年累积,导致解决村集体债务难度大、跨度广。在微观层面,大多数村级债务负担比较重的都是经济落后村,村集体收入微薄或者干脆没有集体收入,连维持村级组织基本的运转经费都欠缺,村级事务大多是负债运行,缺乏经济增长的推动因素,村级债务偿还能力差。并且个别村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消除村级债务工作,存在新官不理旧债的心理,认为化解债务是在为前任干部“擦屁股”;有的村干部刚上任,面对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实困难,对村级债务偿还工作信心不足,出现畏难发愁情绪;有的村干部对消除村级债务工作不主动,讲困难多,想办法少,消极拖延思想严重。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社会各方大力农展农村经济的热潮不断高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突出。在此背景下,一些村在发展时脱离村庄实际,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前期调研不够、论证不足,所投资的项目有时半途而废或者项目建成后不能带来预期收益,导致前期投资不能收回从而形成债务。有很多地区都把旅游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点方向,然而即使发展旅游业也是需要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没有经济基础的旅游业也只是空中楼阁。武汉大学教授贺雪峰曾提出:中国旅游景区中只有5%在盈利,95%在亏钱。在乡村旅游振兴中农村旅游基建重合率高,被称为“老四样”,包括打牌、钓鱼、吃土菜、采摘,重复且没有创新项目建设导致根本吸引不来游客。包括不久前上头条的“露营倒闭潮来袭”,年轻人称“能旅游,谁花钱露营”,目前很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并没有有机结合起来,已经建设的地方也存在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从而造成了无效的内卷,国家、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却没有做起来,也造成了部分村集体的村级债务进一步加重。
想要破解难题,首先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村级债务问题,根本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开放共享、产业融合、模式再造等,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特别要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想方设法为村集体经济问诊把脉,通过借助外力逐步增强村集体组织的内生动力,变“输血”为增强村集体的“造血”功能,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村级债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