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已经重返学校了,这次是他主动要去上学的,感谢检察官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和从宽处理决定,我们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帮助孩子走好以后的路……”一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妈妈在不公开听证会后动情地说。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2021年11月23日,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岚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非法拘禁案中2名从犯拟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会,诚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公安侦查人员、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到场参加。
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听证会前主持人强调了参会人员的保密义务。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监护情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及拟处理意见。岚县人民检察院认为,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具有从犯、初犯、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具有监护条件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规定,拟对2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等参会人员也分别发表了意见。会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表示孩子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家人也一定会严加管教,希望司法机关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也当场表示谅解。参会的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岚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拟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表示此决定更有利于挽救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有利于其以后回归社会、复学就业,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质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同时,听证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劝诫其做事不要冲动,三思而后行,要重新树立人生理想,做好人生规划。
会后承办检察官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情况,在充分考虑听证各方意见的同时,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此次听证会是岚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结合不公开听证形式办理案件、接受各方监督的首次尝试。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努力挽救2名未成年人,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邀请听证员等社会监督力量,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而且扩大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参与主体,真正实现了“触动心灵、教育挽救、化解矛盾、互联互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领导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立足办案实际,对向好意愿明显、转变突出的未成年帮教对象,量身打造帮教方案并精准实施,全力帮助他们尽早尽快回归社会。同时,为加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他们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更专业、更生动、更具体、更深刻的检察教育引领未成年人做遵纪守法的“阳光少年”。 杨鹏飞 王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