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比较喜欢走路,当然前提是有双合脚的鞋子。
吃过晚饭后,走了两个多小时路,如果天不热,也不冷,我是觉得我能永远走下去的,虽然这很不现实,但我常常有这种错觉,算是对自己的盲目?
走过一些路,看过一些地方,遇到一些人,会让心境有点开阔,或多或少的开朗一些,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所以我是爱行走的,爱那种每时每刻都能接触新的环境的感觉。
比起走路,我也爱看书,哈哈哈哈哈,不能这样夸自己,我喜欢看小说啦,应该算是网文,看过玄幻,看过仙侠,看过修真,看过洪荒,看过都市,看过言情,看过历史,看过军事,看过恐怖,看过悬疑,可能我不喜欢的是耽美吧,实在欣赏不来,也曾试过接触,确实是没法强求。高中时我是喜欢看小本书的,就那种地摊上的两三块一本的黄皮书,至今仍不知应该如何去类别它们,课余看的是这些书。而我是喜欢上语文课看课外书的,想来这也是因为语文老师对我的纵容吧,那时候爱读意林和青春风,这应该和大多数同学一样。
现在呢,我更愿意去刷一些公众号,无论是鸡汤文还是营销文,看些总是能长点见识。
就这样,行路和看书。
图片发自简书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