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网瘾防治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互联网时代,“防治网瘾”这个概念显得格格不入而又很有现实性。
一方面,这个时代脱离互联网就等于与时代脱节,尤其是青少年;另一方面,互联网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也是一把“双刃剑”,没教育和利用好,也会毁掉一个孩子。
所以,问题的本质在于教育管理的问题,并不是互联网本身。
此前,网上曝光了不少为了给孩子戒除“网瘾”,父母花钱把孩子送到所谓的特训学校,结果2天后竟收到儿子死亡的噩耗。还有臭名昭著的“电击疗法”。
显然,在“网瘾治疗”中的这些特殊手段,本质上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另一方面,父母的问题更加严重。
意识不到自身的教育责任,反而寄希望于花钱搞“特训”,这样的父母可能大有人在,发生悲剧,无异于是他们给递了把刀子。前不久就有网友私信,讲述了同样的遭遇,但幸运的是,他挺过来了,逃出来了。
那父母在这类事情中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道义上来讲,父母教育无能,自然难辞其咎。而从法律角度来说,要分情况来看。
一种情况是,父母因为无法戒除孩子网瘾而苦恼,求助特训学校,只是希望特训学校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科学的教育方式,改变孩子的不良习惯,并不知晓也不希望孩子遭受殴打、虐待。这种情况下,学校的伤害行为并不是父母所希望或能预料到的,父母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另一种情况,父母清楚特训学校的“训练”方式,也希望孩子通过“吃点苦”,来戒除网瘾,那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对孩子受到虐待、殴打是明知、放任甚至间接故意的,那对孩子被特训学校打死这一结果,就应当承担从犯的刑事责任。
教育是一个复杂、艰难并考验人的品性的过程,想图省事走捷径,寄希望于所谓的“特训”,实现“速成”,无疑是对孩子的最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