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贫儿》。
初见书名,以为这是一本童话故事书。待看到书名下的“马克·吐温著”五个字,犹疑了一会儿,还是取下来翻开。
这本薄薄的书,讲两个长得很像但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孩:从小生活在王宫的王子爱德华和走街串巷乞讨为生的穷人儿子汤姆,他们偶然相遇,出于好奇互换了衣服,导致见到他们的人们都只认衣服不认人,两个少年为换回身份历尽煎熬。
汤姆坐享锦衣玉食,过足了王子瘾,但王宫上下一致认为他“疯了”,得到怜悯的对待,吃饭做事都有人管着。
爱德华王子虎落平阳,虽有汤姆的母亲和两个姐姐保护他,后来有忠实可靠的亨顿一路保护,但一路都在被毒打、辱骂。
虽然马克·吐温没让两个主角的成长历程一条道黑到底,虽然马克•吐温的笔调依旧轻快诙谐,但故事再也不复童话的温暖主色调。
灰暗的证明“真我”坎途上,一点微弱的光和暖是让两个少年坚持到happyending的。
当然,这原不是一个童话故事,马克·吐温也不是一个写童话故事的人。
这,其实是一本穿越小说。
只不过穿越这种事,到了马克·吐温这儿,变得简单、干净、体面。
书里两个主角不用死、不用受伤、不用到陌生架空的时代,只需要换一套衣服。
和众多穿越小说家笔下狠辣血腥的穿越方法比起来,马克·吐温无疑是亲爹中的亲爹。
王子好似微服私访。
贫儿好似化个妆cos了play一把。
只是再亲爹,也不能刻意扭曲主角的本性。
王子落难,待人接物依然是王子风度。
贫儿显贵,行事风格依然是战战兢兢。
人们习惯了靠衣服认人,把“王子”的反常当是疯了,把“贫儿”的反常当是疯了。
其间有那么一两个持怀疑态度的,到底抵挡不住众口铄金的力量,只好把那一点靠近真理的火光掐灭。
即使爱子至深的母亲,心有疑惑,到底没有选择相信就在眼前的真相。
而现在去确认一个人,靠什么?
皮囊、熟人、金钱、证件、文件……
好了,不妨试想,一个和你长得很像的人,出现在你的父母、亲人、朋友面前,轻而易举地取代了你。
而你,无论怎样努力证明,都没人相信你是你,包括看着你长大的人们。
人们只会说:你神经病。
你有家不能回,落魄到所有人都对你冷嘲热讽,甚至辱骂殴打。
你失去了你与生俱来以及努力创造的一切。
你越挫越勇。
人们认为你疯了,这是病,得治。然后把你架到医院,精神病院,关起来了事。
即使你被换了个有权有势的身份,如贫儿做了王子,可你不能胜任加诸你身上的权势。
人们也会认为你疯了,这是病,得治。然后把你架到医院,精神病院,关起来了事。
你穷极一切办法,证明你就是你。那这辈子就没有从医院走出来的指望了。
除非你终于承认你不是你。
你可以说我在吓唬人,But,按作者的逻辑,在这个容貌可以整、什么衣服某宝都可以火速推出同款的时代,鸠占鹊巢的事还不是分分钟?
……
好吧,以上纯属思维发散。
我还是比较倾向于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值得信仰的东西。
比如爱情,愿你像亨顿一样,有一个挚爱你的未婚妻“艾迪斯”。
比如忠诚,愿你像亨顿一样,有一个忠厚、聪慧的卜雷克。
比如善良,愿你像汤姆一样,黄粱梦醒仍然做一个受人尊敬的好人。
比如成长,愿你像爱德华一样,尝尽冷暖归来后能做一个伟大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