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运营商2018年启动5G规模试验网建设、 2020年前后完成重点区域网络部署,5G时代将正式到来。运营商自身的市场营销、建设维护也将出现两大变局。而不谋变局者,必将出局。
1、 市场营销大变局
依当下的共识,5G网络主要应对两大应用场景:移动宽带和物联网;物联网又应对两个子场景,即“大规模型”(海量传感器)物联网、“关键任务型”(超低时延高可靠性连接)物联网。概括地说,5G网络能力不是卖给人的,而是卖给内容、卖给应用、卖给设备的。
由此,从营销角度看,5G网络能力营销与4G及以前的通信网络能力营销相比,将会发生两大颠覆性的、不可逆的变化:
1、 用户主体将由向“人”营销为主,变为向“物”营销为主;
所谓“人”,当然是指电信业几十年的营销对象——自然人,在营销系统中体现为以自然人信息(姓名、证件号……)为主体的用户账户。
所谓的“物”,则是指除自然人用户以外的一切事物,包括物体、器件、内容、场景等等一切有形和无形的对象,在营销系统中将体现为以“支付账户”为主体的用户账户。
我们姑且以“流量”来抽象概括5G网络能力(其实还包括定位、时延、可靠性等等许多可量化能力)。营销由人向物转变,其基本特征不是在自然人身上发现流量需求和设计资费产品,而是在物体、器件、内容、场景等等之上发现流量需求和设计资费产品。在5G时代,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流量营销的一个渠道而已。
事实上,中国联通近年大力营销的“腾讯大王卡”,便可看作由人变物营销的一个雏形。
2、 营销对象将由2C为主变,变为2B为主。
由上所述,在以“物”为用户主体的5G时代,自然人身份所关联的消费流量和消费场景,在网络总量中的比例将会很小。因此,运营商的营销对象以及营销资源的投放,无疑不再是C、不再是个人用户,而是B——即消耗5G网络流量和提供流量消费场景均占大比例的机构。
运营商在过去几年发展“集团客户业务”或“政企客户业务”中已经认识到,2B营销与2C营销相比,无论产品形态、商业模式、营销渠道、营销组织、手段工具、人才需求……近乎南辕北辙、完全不是一个路数。
按照“二八定律”,如果不顾及这个变局,继续将80%的营销资源用于仅能产出20%效果的用户群,那么5G变局难免变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