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16岁时,父亲给了他一件自己的旧大衣,把他赶出了家,从此,他便自立门户,再也没见过父亲,直至父亲被人送到了疗养院。母亲离家出走后,父亲便经常更换女人回家,父亲酗酒,给他的人生造成了具大的阴影。
后来,哈罗德认识了莫琳,结婚,生子。儿子很聪明,上了剑桥。小时候,有一次儿子被海浪卷走,哈罗德想解开鞋带去救他,但他没那么做。救生员救了儿子戴维。戴维剑桥毕业后,酗酒,找不到工作,我认为,或许大多数人也认为,天才与神精病也就一念之间。戴维上吊自杀了,在家里的花园里。莫琳从此搬到客房住,不再与哈罗德说话。她认为儿子还在,把儿子的房间收拾成他走那天的样子,并经常与儿子交流。哈罗德离开家后,书中描述,莫琳与儿子通电话,儿子建议她去看医生,她去了。哈罗德走到某个城市,看到了戴维。其实,那时戴维已经死了,只是书中没说,直到结尾才提到。之前我一直认为是因为与父母不和而到另外城市工作而已。老年失子,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这次他是否能成功呢。
哈罗德儿子自杀后,他到老板的办公室发火,打坏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同事奎妮替他顶了罪,被开除了。奎妮离开了这座城市,直到死未嫁,无亲无故。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一封信,奎妮写的,她告诉他自己得了癌症,在英国最北端城市的一个疗养院。哈罗德顿时六神无主,写了回信,准备找个邮桶邮寄。走过一条又一条街,每次都说下一个邮桶再寄,最后,错过了收件时间。最后看到电话亭,她打了一个电话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告诉修女说,要让奎妮等他,他会走路去看她,让奎妮一定等她。可是奎妮却无法接听电话。最后我才知道,奎妮为了切除肿瘤,舌头,甚至脊椎的一部分都被切了。现在,一个肿瘤已经从他的一边脸上长出来,可能华佗在世也无力回天吧。
哈罗德就从挂断电话时徒步出发了,没带手机,没带钱,没带换洗衣服,没带洗漱用品,刚开始都用信用卡,帐单寄到家里。他要从英国最南端的城市金斯布里奇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和陌生人也讲讲他的故事,后来觉得费用太大,在垃圾桶旁捡了睡袋,开始在野外生存。吃野菜,风餐露宿。人们,都以为他与奎妮有一段浪漫史,才会这样去徒步,人们,也以为他是信徒,正在朝圣。渐渐,他的故事开始流传,上了报纸,电视,用现在的话说,哈罗徳成了网红,莫琳也在新闻上看到了他,他看起来老了好多岁,胡子没刮,衣服肮脏,皮肤比以前黑……一路上,所见所感,书中描写得非常仔细,比如十几种植物的细致描写,比如天空从黑变白,变橙,变黄,变红,变紫……很久没看到有细节如此深动细致的书了。后来一批人加入了他的行动,制作了朝圣者的统一体恤,有人采访他让他代言,他们所到的城市也特意安排欢迎他们。再后来,因为意见分歧,加入者们提前赶往奎妮所在的疗养院,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接待,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目的,比如抢回孩子,比如回到前夫那里等等,可是,他们却没见到奎妮。同行的人中,有所谓的不良少年,有离婚者,各式各样的人,恰似人生缩影。剩哈罗德一人后,他才又找到最初的目的,才又自信满满。他从来不愿打扰别人,更不会拒绝别人的要求,我们生活中往往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形,学会拒绝,其实真不那么容易。
哈罗德最后到达了目的地,门口徘徊了很久,海边坐了很久,最后才鼓起勇气敲门。鞋底的泥,在地上蹭了又蹭,生怕弄脏疗养院的地毯。奎妮,不能说话,也没有认出哈罗德,她只剩下半张脸。哈罗德把给奎妮买的礼物石英石挂在窗边。他来到海边,想着自己以为来了就会救活奎妮,其实,什么帮助也没有。第二天,石英石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五彩斑斓的色彩,奎妮看到了,也想起来哈罗德要来看她,是的,他来了,她看到了。她也看到了妈妈,然后安详,幸福的离开了。
莫琳来了,在海边与哈罗德见面,她们回忆过去,回忆儿子,回忆美好,她原谅了丈夫,甚至她觉得自己把儿子的死都怪在他身上是不对的。手牵手,慢慢走在海边,任海水卷上沙滩,卷来残缺的贝壳又卷走。他又一次失去了,那么在乎的人。这就是人生,我们无法控制,无法改变,唯一能做的,就是过好每一天,每一秒,用最简单的目的,做成最执着的事。
这便是《一个人的朝圣》读后赶。哈罗德徒步了87天,一个60多岁的老头,全身病痛的徒步了87天。我喜欢书本最后的手绘地图,也更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放下一切,任性的简单的执着的出发,会有那样一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