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政府的一种简单理解,是一种将保护和公正出售给其选民的制度协定。它通过确定和实施产品和资源的所有权,以及让与资产转移权来实现。作为对这种服务的回报,国家获得税收。由于提供保护和公正的规模经济使这一交易可能对选民来说很合算,因此被统治者与政府之间的互利贸易,便有了一种基础和可能。
财政是国家的基本目的。如果财政收入充分,国家可以加强武装力量,完善官僚集团,加强统治,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公正。这种情况下,国家一般不会有太大的意愿调整原有的体制和政策。
当面对财政困难时,国家则会有变革的动力。它既可以通过保护产权,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增长,这是一种相对长期的策略。它也可以通过破坏产权,短时间内就可以获得更大的租金回报。这是斯诺提出的国家悖论。对应到变革的策略,一种是甩包袱,给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但是这种策略往往会触及到旧有权贵的既得利益,受到的抵制会比较强。另外一种策略就是收割新兴的资产阶级,他们还没有强大的政治地位,抵制会比较小,但是这种策略会影响将来的税基。
道格拉斯.斯诺讲,如果先收割新兴的资产阶级,再甩包袱,失败的概率比较大。
1589年亨利四世即位法国国王,波旁王朝入主法兰西,穷兵黩武,国力由盛转衰。直至1789年,法国的财政危机彻底爆发,法王路易十六被迫重开三级议会。增税的要求遭到否决。法国资产阶级和王室开始了武装斗争,法国大革命爆发。几年后,路易十六被送上了断头台。
大革命爆发之前,法国的财政入不敷出,税收的结构额和制度极不合理。为了开辟税源,法国时兴卖官。很多官职的设定,完全是出于卖官的需要而不是行政的需要,这样设置出来的官职多得简直难以置信。多出来的官职并没有实权,但是能够免税。这些免掉的税,最后都变相地加在了穷人身上。还有一种军役税,就是国家为了打仗,专门征收的赋税。两个世纪以来,法国的军役税增加了十倍,这几乎全都是农民的血汗。而且,这种军役税在征收的时候是随意摊派的,每年要交的军役税多少不一,全凭村里收税员一句话。
法国的王室把税负和徭役都压在最贫穷的民众身上,使得所有的不平等都集中在一个钉子尖上。他们根本没有去考虑怎么甩掉那些不必要的债务包袱。
如果给新兴的产业和资产阶级足够的发展空间,他们会不断地创造财富,长期来看,也会给国家贡献更多的税收。哈布斯堡时期的荷兰,勃垦第的四个公爵制定出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制度。他们大力提倡国际贸易,减少行会的排外和垄断,并防止地方行会将其限制性惯例强加于国家工业发展之上。虽然他们遭到了享有旧日特权市镇的反对,却赢得了一些新的工业和商业中心的可靠支持。由于能持续地给王室贡献丰富的税收,这种适合经济发展的制度被保留了下来。
这些制度帮助荷兰,发展起来了有效的市场,极大地降低了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和实施成本。市场的惯例因为大量的交易变成了成文法,政府的公共证人也在市场设立办事处,专门解决纠纷和为这些成文法背书。由于贸易的需要,阿姆斯特丹发展出了行市表,流行于整个欧洲。成熟的市场,也解决了欧洲王室债务这个大难题。王室一直是最大的借债人,以前大家族公司作为债权人,会获得垄断权,资源或者征税权,最后依然可能收不回贷款而破产。而荷兰新兴的股份制和市场化的利率结构,能够给王室提供一个选项,所有的风险也不再有家族企业独立承担。
查理五世于十六世纪发动的整个战争中,低地国家因其繁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勃艮第为哈布斯堡王朝贡献了极大的税收。后来,他们不愿意再忍受即位的腓力二世,开始承认桔宫的叛乱。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开始承认了荷兰的独立,荷兰发展成为了17世纪世界航海和贸易强国。斯诺认为,荷兰是西方世界在近代,第一个跨越马尔萨斯陷阱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