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第二」8
【原文】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译文】
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父母始终保持和颜悦色的)态度不容易。老师有事,弟子代为效劳;有酒有食,奉请老师享用。如果就这样对待父母,能算是孝吗?”
【注释】
“子夏”,“孔门十哲”之一,孔子晚年弟子,比孔子小44岁。性格阴郁、为人勇武、才思敏捷、学问上佳。子夏15岁即入孔门,跟随孔子周游列国。晚年受魏文侯之邀在魏国西河讲学,并由此形成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西河学派。
“色”,意为脸色,这里引申为“(和颜悦色的)态度”。如《论语》“季氏篇”中的“色思温”。
“难”,即“难得”、“不容易”。
“弟子”,通常指年幼者或门人学生。因本章是用“事师”之道作对比来说明“事亲”之孝,所以“弟子”在此应指门人、学生。
“服其劳”,即服事效劳。
“先生”,通常用以尊称长者或老师,此处指老师,道理同上。
“馔”音“撰”,意为饮食、吃喝。
“曾”音“增”,作副词用,意为乃、竟。类似用法还有《列子·汤问》中的“曾不若孀妻弱子”以及《战国策·赵策》中的“曾不能疾走”等。
【评析】
孔子在本章中是以事亲与事师的区别来说明孝道。据《礼记·檀弓篇》记载,事亲与事师的相同之处是皆须奉养与服勤,不同之处是丧礼有分别。师去世时,弟子心丧三年,不须穿丧服。虽然事师与事亲一样都要奉养服勤,但事师着重于尊敬,而事亲则须有亲情,要和颜悦色。所以只拿事师之道来事亲,是不足以为孝的。
上一章是说孝不仅要能“养”,更要有“敬”。而本章则更进一步地说明,“孝”不仅要有发自于心的“敬”,更要有形之于外的“色”。也就是说,儿女要将内心对于父母的体贴、关爱、尊敬、感恩之亲情,通过言语和态度明确地表达出来,要让父母能真切地体会和感受到。这是对父母极大的心理慰藉,也是对父母极好的养心之举。
善事父母不仅体现在对父母表面的照顾上,更体现在对父母发自内心的深爱之情和感恩之心上。《礼记·祭义》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唯有如此善事父母,才能在心为敬、在貌为恭、在色为温,才能和颜悦色、深爱婉容。因此,做儿女的要时常反省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是否足够温和。
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将善事父母之心推及天下大众,就能以“亲亲之心”而“仁民爱物”。如此为政,才有可能对人民心存善意、心怀感恩,也才有可能真正地为政以德。
儒家以孝成德,以德为政,以政为仁。这个逻辑递进关系是相当清晰的,其立意也是正大光明的。这应该就是《论语》要在“为政篇”里大谈孝道的原因吧。